这些天大家都在谈论鲍勃·迪伦,原因是诺贝尔文学奖砸中了这个75岁的唱歌老头。
人们谈论、争议的焦点是:文学奖怎么就落在了音乐人的头上?就像颁奖词叙述的那样:歌手为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带来了全新的诗意表达方式。可见在当下的视野里,诗人和音乐人拥有不同的类型身份。
“女士们,先生们,请欢迎摇滚乐中的桂冠诗人。” 这段话是鲍勃·迪伦“永不停歇巡演”的开场白。在将近15年里,这句话一直在舞台重复。那么,他到底是诗人还是歌手呢?
没有曲调和旋律,人们想象一首诗歌的独立存在已经很久了,大家习惯了将歌词的填写归之于专门行当——至少和真正意义上的诗人是有区别的,诗是用于朗诵的。很长时间以来,没有人歌咏诗词,中外莫不如此。正是这个原因,诗人、歌手之间的职业纠结定下了今天论争的基调。
实际上,诗词本来是该歌咏的,不说华夏的古诗词,即便是西洋早先的诗,也是如此。正如瑞典科学院萨拉·丹尼斯在回复疑问时所说:回首历史,2500年前荷马和萨福的诗作也“本应配合音乐吟唱”。
客观说,如果不执著于抽象的音乐曲调,乐曲本身要承载具象的文化信息,它就是诗歌,从节律和音韵的角度去解析,音乐是诗意的,歌曲就是诗歌。鲍勃·迪伦或许能收获更多听众的《Blowing In The Wind》(答案飘在风中)就是一首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诗歌不再咏唱了。然而,从属于鲍勃·迪伦的上世纪60年代(或许还早些)开始,我们可以感觉到,在pop歌唱艺术日趋繁盛后,西方文化语境下独立于音乐的诗歌翻越了山峰,一步步滑向山谷。而在中国,随着流行歌曲的兴起,曾经鼎盛一时的新诗在朦胧诗之后现出了没落的身影,虽然还有海子,或许还有汪国真,但渗入生活、裹挟情感的通俗歌曲覆盖了原野和江河。
在历经几十年的成长和发展之后,歌曲的词意慢慢地升华。“我曾经问个不休”(《一无所有》)不输“告诉你吧,世界 / 我--不--相--信!”(《回答》)。再后来“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 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东风破》)比肩“仿佛永远分离 / 却又终身相依”(《致橡树》)。
不错,方文山式歌词不是胜于“纯粹”的诗吗?虽然市面上还有一些空洞的喧嚣,但歌词的水准站上了新的台阶,“诗意”更寻常地得到呈现。正如很多喜欢迪伦的粉丝是因为“诗一样的歌词”一样,高品质歌词的吸引力也许攫取了更多东土的歌迷。有心人也许还记得《卷珠帘》,这首鸣响一时的歌曲,正是音乐性之外的诗性为其赢得了胜利。
近年来,历经雕琢、“推敲”的歌词日渐精致,步入了原初的、或许就是本来模样的诗意轨道。反观当下独立于音乐的新诗,在高雅文士叹息行将死去的旷野中,那些追求者们,尤其是那些连大部头的经典小说都不愿意读、为数广众的底层“诗人”群体,虽不能说其作品欠佳,但您会认为那是诗词的未来吗?
别矫情了,鲍勃·迪伦就是诗人,尽管他更响亮的名号是歌者。您要真有闲情,不妨探究另一个问题:迪伦斩获诺贝尔奖,究竟是表明了诗歌的终结,还是重回了原初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