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近日,浙江杭州某小区一名孕妇被一名女网红的法国斗牛犬扑到身上,孕妇的丈夫用脚将狗推开,结果遭到网红及其母亲一起辱骂和诅咒,还推搡导致孕妇先兆性早产。此事一时成了舆论热点。当地警方初步通报,称网红的妈妈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而对网红本人的处罚要视孕妇的伤情而定。
狗咬人不是新闻,网红家的狗咬人就成了新闻。有的媒体态度强硬,说法律面前没有网红;有的媒体将心比心,表示不是每个人都是孕妇,但每个人都可能遇到打孕妇的恶邻……
网红本是个中性词,但随着很多网红蹭热点、秀下限来炒作等事件的出现,网红一词颇有贬义的感觉。必须承认和正视的是,有些网红的所谓热度和光环,恰恰是因为缺失底线意识甚至故意践踏底线,主动求骂、求关注得来的。就在上周,高铁上因“霸座”而红的男子在新浪微博上认证“加V”——“高铁霸占座位事件当事人”,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事迹”。这是怎样的心态和目的?
微博热搜榜上,时不时就会出现“某某被求婚”“某某和某某分手”之类的热词,相信很多人并不知道这“某某”是谁,然而热搜榜本身又具有吸引力,“勾引”好奇心重的人点开一探究竟。点开次数多了就会总结出规律:基本都是为博眼球的网红。于是每每感慨:网红真多、力量真大。
这是一个包容、多元的时代,人与人要学会彼此容忍、和谐相处。网红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群体,只要不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我们没必要太在意其是美是丑、因何而红。然而,一些成年人有的这份理性和清醒,那些网红的拥趸者、青少年们也有吗?
事实上,不管网红有多少粉丝和号召力,在诸如吃饭、睡觉、遛狗等生活琐事上依然是个普通人。千万别因为“红”了就高看自己、自命不凡,甚至有一种“地球都容不下”的感觉。需知,法律面前任何名人都只是个“人名”。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法外之人,诸如李天一那样的名人之后、高晓松那样的才子,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地被判过刑、坐过牢。
网红恃宠而骄、鸡犬升天,板子不能都打在网红身上。应该承认,当下社会存在着“一红遮百丑”、特权思维的土壤和氛围,所以一些人才会在红了之后觉得自己可以“上天”了。并且,网红经济已经有相当的规模和成熟的产业链,“众星捧月”的心理获得感不断增强,“忘乎所以”恐怕也正常。
我们这个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网红?卖萌、耍宝、能说会唱,当然可以。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看到另外一些网红,比如那些“用叉车切苹果”“用磨砂轮剥鸡蛋”“控制挖掘机车轮点燃打火机”的大国工匠;那些战高温、斗严寒的普通劳动者……事实上,也确有一些“90后”美女、帅哥因为踏踏实实做一份搬砖、扫地的工作成了网红——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一个网红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更多这样的网红“站出来”推搡、拉低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