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新闻观察-正文
抗拒控烟执法,实在不“聪明”
叶祝颐
//www.workercn.cn2015-08-0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近日,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单位金叶园会议中心进行控烟执法时,遭遇对方抗拒阻挠,最终没能进入现场。8月4日晚,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称,这是6月1日北京市控烟条例实施以来,市卫生监督执法遇到的第一例抗拒执法的案例。最新的报道是,涉事单位已经道歉并承诺接受处罚,按照北京市控烟条例,或将被处以5000元左右的罚款。(见8月6日《北京青年报》)

  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且不得摆放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新修订的《广告法》也对“烟草广告”增加了明确界定,即所有“烟草制品的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都将被认定为烟草广告。

  作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单位的金叶园会议中心,不仅违法摆放带有某些品牌香烟标志的纸巾盒、矿泉水瓶,还阻扰执法人员执法,摆出中华牌牙膏阻挠执法人员,似乎显得很“聪明”,其实大家都知道其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出台之初曾被公众寄予厚望,媒体纷纷报道,这是“史上最严控烟条例”。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控烟执法难度依然很大。其一,一些烟草生产和经销企业暗中抵制,此次烟草总公司下属单位抗拒执法检查就是一个例证;其二,一些地方基于创收思维,一面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一面默许烟草广告,比如,有些地方出现烟草企业以助学为名用“希望工程”变相打烟草广告的现象。其三,有些地方对控烟执法不积极、不给力,口号喊得挺响,但“雷声大雨点小”;其四,烟草消费大环境所致。一方面我国的烟民群体人数多,另一方面烟草对税收贡献大。

  利益再重要,权力再傲慢,也不能以牺牲公众健康与环境卫生为代价。北京出台“史上最严控烟条例”,认真开展执法活动,传递出一种控烟导向。但是,要真正实现控烟目标,还公众一片纯净天空,还要看具体怎么做。比如,地方政府逐步摆脱对烟草财政的依赖,为控烟提供动力支持。比如,加强财政预算约束,管住公款买烟。再比如,提高执行力,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承诺接受处罚,对于控烟而言是一个小小的胜利。只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公平执法,打掉那些公然抵制控烟者的底气,不给违规行为任何机会,通过倒逼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控烟环境,相信控烟的成效会越来越显著。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