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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因与当地一家建筑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迟迟未得解决,农民工杨凤强等人先后到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反映诉求,同时给该市人社局、公安局各送了一面“不作为奖”锦旗,随后杨凤强及其所在公司经理谢金红等四人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见6月17日《工人日报》)
以送锦旗的方式批评政府,同时希望政府解决自己的问题,多有先例,但因此被拘留者不多,其留给公众的影响则是恶劣的:批评政府是有风险的。
警方拘留送锦旗者的法律依据,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说的“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但是,这里有两点需注意:一是从动机看,农民工向政府部门送不作为锦旗,是对政府某方面工作的批评和监督,其出发点并非是影响政府的工作秩序。二是从效果看,40多人敲打铁碗、呼喊口号,确实可能对正常工作有所影响。但影响的时间毕竟是有限的,而且,如果有领导及时出面接待处理,影响的时间会更短,完全可以不拘留,改为教育、警告之类。换个角度看,假如真的送的是表扬的锦旗或感谢信,也可能会影响信访局的工作几十分钟,警方还会拘留他们吗?所以,说到底,影响工作秩序只是个借口,其本质就是教训一下批评政府部门的“刁民”。
具有公信力的政府,理应传达这样的理念: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欢迎一切批评,也包括失当的批评。因此,面对群众用送锦旗的方式批评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应以正确的态度接受和欢迎批评。
试想,如果当地相关部门能出面接待,并当场收下锦旗,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矛盾就会很快化解。如果气度再大一点,把批评锦旗挂上墙,将其作为警示教育官员为民办事、改进作风的“警旗”,定会为政府部门加分不少。其实,这样的做法,几年前在海南文昌东郊镇村确实发生过。“送不作为锦旗”虽是小事一桩,但如何处理,却体现着政府部门接受批评的雅量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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