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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不该带着户籍的“镣铐起舞”
//www.workercn.cn2014-06-06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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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今年全国有28个省份允许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高考,涉及考生5.6万名,人数比去年增加12倍。

    在增长的数据背后,笔者认为,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不过这个进步距离公众普遍期待的教育公平,恐怕还有一段距离。

    在多地标准不一的异地高考新政面前,公众看到的依然是那道无法跨越的“户籍之槛”,以及因户籍非本地、而在居住年限等限制性条件上的斤斤计较和讨价还价。

    从教育资源分布上讲,北京、上海等地高等教育资源最为丰富、录取率高,更应该降低或放开异地高考的门槛,但实际情况是仅仅开放一道窄窄的门缝。

    相比一线城市,内蒙、新疆、青海就可以承受吗?有媒体称,今年新疆堪称“史上最严”,其要求非疆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12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在疆具有连续12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除新疆外,其它内地省份的门槛也依然不低,近期一名考生因无法报考而将内蒙古教育厅告上法庭的新闻,就曾引发舆论的普遍关注。

    毫无疑问,不论在统计中增加多少异地高考的考生,都无法改变高考改革依然“带着户籍镣铐起舞”的事实。两年前,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和招生”的规定备受各方抨击,去年起,异地高考开始破冰。历经多年的努力,各地相继推出的新政,依然让人们看到新的诸多问题。

    如果高考改革依然被户籍所控制和约束,最终只能人为的制造某种不平等,左右人们的就业、居住、教育、社会福利等未来生活。

    有关部门曾解释说,异地高考难在各方的利益平衡。一个显见的事实是,外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会挤占户籍地考生的名额,会受到户籍考生及其家长的反对。但是,目前各地门槛多多、限制多多的异地高考新政,是真的平衡了各方利益,还是让某种偏见演绎出种种“地方保护主义”?

    毋庸讳言,此前有关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和招生”的规定,矛盾焦点在教育部门,如今的异地高考新政,已经把矛盾扩大给了更多“部门”。目前多地推出的异地高考新政,使户籍歧视从此变得更为“固化”,对非本地户籍的考生来说,他们被编入“另册”,成为由地方政策设定的、挤占户籍地考生资源的“一拨人”,加重了教育的不公平,甚至为今后彻底消除高考的户籍限制,设置了新的障碍。

    异地高考如何积极有效推进,亟需引起多方重视。未来的改革,应该是稳妥地整体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国家层面推进和设计统一的异地高考政策,真正实现“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使每一位考生都能获得公平的成长机会,不会因为户籍和入学地的限制,而遗憾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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