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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山东济宁兖州因一句“孬种”,火遍网络。济宁市兖州区一网友曹某不满车被贴条,发帖骂交警“孬种”后被兖州公安行政拘留。此案近两天引发广泛关注,兖州公安官微日前发布消息,称决定撤销拘留曹某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其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这出“捉放曹”的闹剧,至此也该收官了。可是,看网友反馈,反思并不应到此为止。之前为何收押拘留,据说是因为曹某在贴吧发了对交警执法不满的泄愤之语,如“孬种”之类措辞激烈,含辱骂攻击性质的语词。而“兖州区公安局受访时还称,该网友发帖时除‘孬种’外,还有更多‘难听内容。’”
因没详述案件细节,所以不好过多推测。焦点只在于,当时交警执法是否有失范失当之处,为何会惹得这位曹姓小伙上网发帖泄愤?而如果交警贴条没有太大的执法失误,小曹一时气愤难平,发帖攻击,那这确是发帖者情绪太过激动,行为欠妥。且这案情也相当简单,只要上过网,见识过网络攻伐的,都知一句“孬种”在网上实在算不得啥大事儿。
反倒是警方随意拘人,然后发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以为匿名发帖就抓不了你”这种潜台词的暗含威胁意味的示众示警,才让人感到可怕。“孬种”如意指兖州交警,那根本不构成侮辱,因为机构没有人格权,只能针对特定个人。而随意抓人,一句网骂就拘留数日,这才是警权滥用的标志吧。
现迫于舆论压力,兖州公安终于示弱,放人道歉。不管咋说,这算认错知错之举。可这也是以往此类事件(如电脑下黄片被拘被罚)标准化善后套路。以往经验,这里的道歉,其实诚意含量和悔过指数都超低,甚至只是为应付舆论的暂时息事宁人,会不会秋后算账,都还难说。
希望兖州警方能以此为戒,至少道歉微博下面,可开放评论功能,否则这种单方面致歉秀,未必有多少说服力。而不敢开放评论,不愿正视舆论,不会互动回应,在这个早脱离了单方面信息灌输,逐渐走向开放多元的时代,这种龟缩鸵鸟之举,也被不少网友视为一种很“孬”的行为,而难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