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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人类政治的衍生物,任何权力脱离有效监督和制衡,都易导致腐败。
标榜民主政治的美国,历史上有多位总统、政要身陷“黑金政治”丑闻,而从联邦、州到地方各级权力机关,腐败现象也一直高发。以盛产腐败州长著称的伊利诺伊州现任州长帕特里克·奎恩,目前又因涉嫌腐败在接受联邦司法调查,再引全美关注反腐话题。据盖洛普公司最新民调显示,半数以上美国受访者认为,腐败是联邦政府首要应该解决的问题。
而韩国在调查“世越号”沉船事故原因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官商勾结”腐败问题也再次引起关注。实际上,腐败与反腐败贯穿韩国的整个现代化进程之中。几乎每一任韩国总统上台时都会向国民承诺铲除腐败,但历届总统几无善终。全斗焕、卢泰愚、金泳三、卢武铉等都因腐败丑闻而黯然谢幕。
目光拉回中国,从明朝的严嵩,清朝的和珅,民国时期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到现代的刘青山张子善、当代的成克杰陈良宇,腐败也一直是我们“社会”这个肌体上的一颗毒瘤,常拔常长。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腐败不仅仅是一个历史性问题,更是当今世界的一个现实性难题。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还将腐败定性为“全球性威胁”。早在2003年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决定将每年12月9日确定为国际反腐败日,以唤起国际社会对腐败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当然,各国政治体制和社会传统不同,腐败的发生、发展、表现形式也不同,因此各国在寻求适应本国的反腐之路上各有所异,但都在通过体制机制的设计与调整,不断解决权力的科学配置、阳光运行、正确行使和有效监督等问题。譬如韩国就建立了直接对总统负责的独立防治腐败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完善预防腐败法律制度和制定实施防治腐败政策。
中国更是在从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上抓反腐倡廉工作,并且早已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体系,以及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年多拿下刘志军、李东生、蒋洁敏、刘铁男、金道铭等20多位省部级以上官员,有力地震慑了腐败行为,遏制了腐败蔓延的势头,极大地振奋了党心民心,在海内外也引起强烈关注。
不过,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和全面深化改革关键阶段,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在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继续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首先,党要管党,要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各级党委要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解决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使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坚定、权力观念正确、风清气正,自觉抵制腐败和不正之风。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对作风问题建设、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其次,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分子,要抓早抓小,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让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入脑入心,以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
更为重要的是,要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只要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法律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必然能有效遏制腐败势头,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就一定能够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