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荣生:知法违法的文件应予追责
//www.workercn.cn2014-06-25来源: 北京晨报分享到: | 更多 |
近日,一则徐州丰县农委通过下发“红头文件”激励下属人员“创收”的消息在网上热传。这份文件称:为维护木材管理秩序,减少乱砍乱伐现象发生,提高路检人员的积极性,实行收费考核,每季度核定征收额为6万元,超过6万元的按超出部分50%返还班组作为超时补贴;和交警部门联合办公,每查扣一辆车给予交警部门500元出警费用等。(6月24日《现代快报》)
事情曝光后,丰县纪委表示,“对这份文件本身而言,鉴于已经及时更正并废止,因此不再予以追究。”这样的处理,恐怕很难向公众交代。尽管纪委还表示,“如果存在乱收费的问题,将予以落实查处。”据此判断,当地对这一事件的处理基本上画了句号。
这个句号画得有点早。出台明显属于知法违法的文件,绝不能作无原则的宽宥。否则就是对法制的蔑视和对公众的不负责任。
以激励执法单位及其员工搞“创收”为目的的文件,所导致的结果必然是乱收款、乱罚款和以罚代管等乱象的发生,在让群众利益受损的同时,严重浊化法治环境,损害政府形象。这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相悖。
丰县农委在出台这份文件前,应是预知到这一后果的。但出于创收的目的,这份文件,还是顺利通过了。
应当说,这份文件在形成的过程中,如果程序合法,实体不合法,压根儿就过不了关。对这份文件,法制部门、人大等各方“医生”是怎么“体检”的?是医术太差没有发现文件有病,还是明知有病而不诊治?
建议丰县有关部门对这份创收指向十分明显的违法文件,启动追究问责机制。同时,举一反三,以事说法,对可能“涉嫌”违法的其他文件来一次大体检以清除“带病”文件的存量。而今后,政府在出台文件时,更要严格把关,防止新增“带病”、“带毒”文件。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