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 冰:违纪和违法的距离
//www.workercn.cn2015-01-15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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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而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则严于法律对公民的要求。在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敬畏法律却漠视纪律,有意通过隐蔽手段以权谋私,想的是一旦事发也能全身而退,最多受个纪律处分,实现“软着陆”,但这些人往往最终都难逃法律制裁。
违纪与违法,看似泾渭分明,其实距离并不远。祸患常积于忽微,违法多始于违纪。很多腐败分子并非一开始就腐化堕落、大肆敛财,往往是从收红包、收贵重礼品等轻微违纪行为开始的。一旦突破了纪律的约束,权力就如同脱缰的野马,贪欲就如同逃出潘多拉魔盒的魔鬼,行为必然会越过法律的红线。
党纪就好比是观音菩萨用以约束孙悟空的“紧箍咒”,一旦行为逾矩,便起到惩戒作用,主要目的还是教育挽救、锻炼心性、端正行为。党纪又好比是孙悟空用金箍棒给唐僧划的“保护圈”,划定了行为范围,失去的是自由,得到的是安全,一旦跨出这“保护圈”,必然会被妖魔鬼怪“围猎”。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正是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现实社会没有妖魔鬼怪,但金钱、美色等糖衣炮弹的考验更甚于妖魔鬼怪。
党纪严于国法,违纪不一定违法,这就是纪律和法律之间的距离。但这段距离并不是灰色地带,严格的纪律其实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保护,漠视纪律、纪律松弛也就意味着失去了这种保护。有了这段距离,犯小错误的党员干部可以悬崖勒马、迷途知返,不至于发展到身败名裂甚至锒铛入狱。有了这段距离,各级党组织应当更加重视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对犯错误的同志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编辑: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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