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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无法对“聂树斌案”的未来作出预判。各方的分歧越来越指向细节,听证会提供了一个公开的平台让普通公众的合理怀疑,也能进入与当事各方的直接沟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8日下午就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举行了听证会。根据之前的报道,聂树斌已于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20年后举行的这场听证会,颇具象征意义。此处的“象征”,不仅指日期选择上的“象征”,更指诉讼程序上的“象征”。听证会并非刑事审判的标配,在疑案复查中运用也极为罕见。与常见于行政机关组织的听证会(如价格听证)不同,聂树斌案听证会似乎很难得出一个听证结论。寄望在这个听证会上就能实现为聂树斌“平冤昭雪”,无疑高估了听证的功能。
听证会甚至都无法对“聂树斌案”的未来作出预判。连再审决定都还未作出,说平冤有点为时尚早。当然,这场听证会的举行或许并不要得出一个结论,而只是要以听证会形式“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表达意见,行使监督权”。用山东高院的话说,对此类社会影响大的疑难案件举行听证会,就是要“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毫无疑问,在众多围观此案的普通公众心中,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正在持续流失。倒不是说,在聂树斌被执行死刑10年之后,自认“真凶”的王书金就百分百是聂案真正的凶手。20年前的陈案,诸多证据早已灭失,光有王书金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也不能强行认定。作为刑事司法基本原则的“疑罪从无”不仅适用于念斌案,也应适用于王书金案。当然,“疑罪从无”同样应平等适用于聂树斌案。
在传播效果上,这场听证会因逐一听取了聂树斌母亲、申诉人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以及15名社会代表的意见,而使围观者更直观地看到了聂案中的种种疑点,同时也展示了聂案久拖不决的各界分歧。
如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介绍,聂树斌被执行死刑时,身穿羽绒服跪在雪地里,而气象部门的资料却显示,1995年4月27日那天,白天气温高达20多度。原办案法院则在听证会上回应,照片并未显示有下雪,执行死刑的地方是沙地。至于那份聂树斌亲笔书写的“刑事上诉状”,落款时间为“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原办案单位回应这只是聂树斌的“笔误”。
各方的分歧越来越指向细节,听证会提供了一个公开的平台让普通公众的合理怀疑,能进入与当事各方的直接沟通。它的附加意义在于:让公众透过听证,了解了山东高院的异地审查其实也承载着巨大的系统内压力。同时,听证会也让原办案单位看到了山东高院异地审查此案所面临的复杂的舆论压力。
就在昨天,最高法院还同期宣布,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审理。“异地审查”已开始直接走向“异地审理”。这是否将成为一种司法新常态,还未为可知,但在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上,不管是“审查”还是“审理”都应是实实在在的。愿正义魂兮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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