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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纪委机关刊物《广东党风》刊发了广东公车改革的最新举措,披露了《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方案中规定的车改具体补贴标准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5月12日《南方都市报》)
国家公车改革方案规定中央国家机关车补上限为每月1300元,地方不得高于国家标准的130%。就此标准来看,广东正厅级干部的标准为1690元,恰好是踩着上限制定,而其他级别的也处在最高标准和130%的上线之间。这种顶格倾向,固然可以说为后续的改革留有余地。但必须承认,至少在减少补贴成本方面,广东的方案未必是最值得效仿的改革样本。毕竟,任何一项措施,一旦形成就可能产生利益惯性,因此理想的改革既需要考虑到现时的阻力,也应尽量用尽斡旋余地。
公车成本的下降,一直是公众衡量公车改革成效的最朴素标准,也是政策的底线所在。此前就不乏个别地区出现了公车改革后成本不降反升的案例,如有媒体曾报道“某县公车取消,减千万支出需发4000万车补”。在这方面,广东的车改虽然声称将大大减少公车的成本支出,但此标准并不一定适合所有地方。譬如一些地方本来公车数量就相对较少,一旦也按照顶格标准一刀切发放补贴,公车花费出现不降反升的局面,也就不足为奇。这提醒各地的公车改革方案设计,一定要根据地方实情而定,恪守政策底线与成本意识。
此外,公众对货币化车改的一个重要担忧在于,取消公车后,外出办事改乘公共交通工具,会否降低工作效率?甚至也有人担心,个人领取交通补贴后,可能会有人为了节约费用而少出门、不出门。广东方面对此所给出的答案是,在珠三角经济较发达地区,不少机关大院停放的私家车远超过原来公车数量,所以影响应该不大。换言之,对于像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基层地区,广东的这一车补方案,同样不具有太多的借鉴意义,其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需要提前预防。
地方公车改革需要更多样本,要调动各地在改革上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仍考验着决策部门的智慧与魄力:一方面或许需要更多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地方车改评价机制,减少改革的水分,防止出现“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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