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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多家央企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共查出逾16亿元公款浪费,其中就属那一瓶瓶高档酒最触目惊心——据查,中电投集团下属金元集团和成套公司,在2013年至2014年5月间购买的单价500元以上的高档酒,金额合计1753.66万元。这意味着两家子公司在审计时段内,平均每个工作日支出4.9万元用于高档酒消费。
差不多同时,另一条与“酒”有关的新闻,更令人五味杂陈:湖南省纪委查处永州市“4·29”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导致女官员陪酒醉死一事,近日有了结果。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向曙光被免去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其余参与的公职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党政处理。4月29日,永州市发改委副主任李春燕被叫到一个关于永州机场项目的“重要饭局”。推杯换盏后的第二天,李被发现醉酒致死。
一个是几成规模的巨额浪费,一个是极端的悲剧个案,反映的都是积习甚深的“酒文化”。中电投两家子公司在审计后称,多数高档酒是供集团公司使用,下属公司只是承担了违规购酒的责任。永州方面则“认账”表示,涉事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但这些就事论事的解释,都无法令人释怀。
事实上,中电投绝不是第一家“顶风浪费”的大型企业,李春燕也不是第一个倒在酒桌上的政府官员。梳理两年多来的报道不难发现,自2013年7月以来,黑龙江、安徽、四川、广东等地官员陪酒致死案竟有10余起之多; 而超标公务接待、严重公款浪费,更是多家央企在审计和巡视中曝出的问题。从表面上看,这些都是官员“四风”在作祟,但如果存在于其背后的根本性问题得不到改变,中电投不会是最后一家,李春燕怕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正是因为“酒文化”对中国官场影响之深,中央大力推行八项规定,各省区市也相应出台规定,布下重重防线。但中电投的“千万买酒”和一批官员的醉死,恰恰都发生在八项规定出台以后。这般“不收敛、不收手”,折射的已不仅仅是个人身上的“奢靡”和“贪欲”。
如果时间能够倒转,李春燕和她的同事们,一定不愿再喝那杯酒。据报道,李春燕今年以来在服用减肥药,身体虚弱,并不适合饮酒。李本人心中,又何尝愿意像酒桌上表现得那样“讨酒喝”?但在其从家中被叫到酒桌旁、参加这个事关永州机场项目的酒局伊始,举不举杯就不是自己的事情——这个发改委副主任需要在自己的上级面前“以酒量表达胆量”、“用酒品证明人品”,更要在重大项目面前为当地“用酒杯换来金杯”。她和这个饭局上的所有人都知道,不喝酒,也许就“办不成事”。
中电投每天近5万元的酒钱,显然也不是什么员工福利,更不可能专供企业高层自己“把酒言欢”。公款买酒不是为了“自己喝”,这是多少年来人们早已熟习的道理。本质上,这些酒代表着“利益”,更代表着“权力”。无论是中电投还是李春燕,在成杯美酒面前,所要面对的其实是一场权力与利益的博弈——喝了酒,才会“好办事”。很多时候,比起办公桌上的“明规则”,基于潜规则的酒桌上的较量,更能左右事情的成败。也正因此,酒杯渐渐取代了制度,成为权力的一种象征。当正常的制度被悬置、潜规则横行,权力只会向着本不属于它的范围不断膨胀。
说老实话,“千万买酒”事件里,不但中电投下属企业要抱怨自己为上级“背锅”,把这些酒喝下肚的人,或许也有一肚皮的怨气。而李春燕们的醉酒而亡,更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因公殉职”。当酒桌对权力运行的影响迟迟无法被打破时,这种看似吊诡的结论就完全合乎逻辑。显然,仅仅从“四风”角度批评,还击不中真正的痛处。人们更需要一次透彻的反思:如果靠喝酒才能办事,这办的,算是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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