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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山东省烟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王国群因受贿罪被聊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日前记者进行了采访,王国群说:“这么多年,我觉得自己违纪违法,都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的,再加上不学法、不懂法,成了一个法盲,最终落到身败名裂的下场。”(7月22日人民网)
据报道,昔日的公安局长、副市长王国群竟是法盲的消息一出,立即吸引了公众的眼球。一个堂堂的副市长、公安局长竟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法盲,这确实让人难以置信,不得不让人大跌眼镜。笔者不禁感叹,公安局长落马,为啥自称“法盲”?
众所周知,公安机关是担负着国家治安、保卫职能的专门机关。如果一个公安局长都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甚至贪污受贿,这样的领导还能够保证依法行政吗?还能够保一方平安吗?又如何能实现法律的公正?笔者实在那纳闷,想不到堂堂的一位副市长、公安局长也玩起了这个游戏,自降身价,主动给自己定义为法盲,确实让人啼笑皆非。
公安局局长是“法盲”?不管大家信不信,反正笔者是不信的。其实,说自己是法盲或许有着“求轻判”的因素。这种自降身段,承认自己是法盲,只不过是掩人耳目、为已开脱罪行,用口是心非、欺世盗名的伎俩想蒙蔽人们的视听,求得人们的谅解为其网开一面。显然,这在公正的法律面前,是绝对行不通的。
笔者认为,王国群的腐败,未必和法盲身份有多大牵扯,再大的法盲也不会不知道贪污受贿就是犯罪。王国群自封“法盲”,并不是真正的不懂法,而是临近退休时的贪婪私欲在作怪,最终使他晚节不保,成为了权钱交易的“俘虏”。而“法盲”一说,只不过是王国群自我麻痹的“借口”,灵魂自我救赎的“开脱”。
所以,对于“法盲局长”不应只是个笑话,看似匪夷所思,但是值得每一位领导干部好好警醒。王国群从一位厅级高官沦为阶下囚,有不学法、不懂法的诱因,更有缺乏自我约束的放纵,加之人生观、思想关、价值观扭曲,辅以监管缺失的“帮凶”,最终沦落锒铛入狱的结局。因此,身为领导干部,只有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彻底抵御各种诱惑,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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