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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奉“大项目带来大发展”的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最终被大项目拉下了马。以陈为主角的揭阳系列贪腐案近日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1年,陈弘平在揭阳市代市长、市长、揭阳市委书记职务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另据媒体披露,由于牵涉不少知名企业和大型项目,陈案核查资金流动量超过300亿元,涉案者多达70余人,是国内影响最大的地市“一把手”贪腐案之一。
陈的贪腐问题,自待法律判决;由其展开的反思,也应当有许多角度。而对所有身居要位的干部而言,看落马官员这面“镜子”,恐怕不能只看一个惨烈的结局。
陈弘平一度以“揭阳赶超进位的首席执行官”自居,其手笔也着实不凡,据说不大到一定份上的项目,“首席执行官”是看不上的。而在对大项目的高度崇拜之下,当地GDP等指标还真的产生了飞跃。但人们终究发现,飞增的GDP是“带病”的GDP。当“首席执行官”的“有形之手”深插其中、难以自拔地攫取私利,再好的项目,都会变成毒瘤。
大项目是个好东西,“大项目崇拜”却很危险,“唯大项目论”就更危险。其险就险在,也许最初只是一个简单的心态——为官一任,谁不想招几个“大项目”、来一番“大手笔”,最后得一个“大功劳”呢?但恰恰是这样的心态,却可能慢慢演化为扭曲的政绩观,乃至铸成危及政治生态的恶果。走上歧路源自好大喜功——到任何一个栽在“大项目”上的官员身上检索,都不难获得这样的结论。
“好大喜功”本来也算是人之天性,但官员既然身处要职,就由不得一切任由“天性”。更何况,即便对普通人而言,不戒除这类“天性”都可能招致危险。然而,现实中这样的“天性”,却远未在官场上得到克服,甚至依旧被等闲视之。极端到陈弘平的地步,自然无处遁形,而那些看上去“不那么严重”的现象呢?
对这样的情形,人们并不陌生:有的干部做起“大事”来很有一套,对种种“小节”却置若罔闻;有的干部很擅长周旋“大项目”,却不敢直面群众提出的“小问题”;有的干部总是口若悬河“大方略”,却对细处的落实云里雾里……这些天坊间都在热议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怒令官员到办公室办公。除了感慨于这种基本常识性质的问题竟要省委书记亲自开口,我们也别忘了另一种“办公室问题”——不少干部不仅坚持到办公室办公,简直是离开了办公室就不会办公——就看“小事”最多的基层,不还有一些干部习惯在办公桌前正襟危坐,批几个“重要文件”、作一番“重要指示”,好像是在考虑“大问题”,就是不愿到下面去跑一跑吗?有些即便脚勉强站到了“一线”,不还是把心和脑子留在“办公室”里,想那些不着边际的“大事”吗?
有人为此辩白说,领导干部是要“抓大放小”的。老实说,领导干部当然要“抓大”,中间也包括大项目。但除了大项目,“抓大”更意味着大格局、大胸怀、大视野。领导干部也应当“放小”,但“放”的是不该插手之“小”、是过去管得过多的“小”。“抓大放小”不等于脱离实际,不等于眼睛盯着大项目、不看小问题,更不等于可以把“自以为是”的判断置于群众需求之上。这样的“抓大放小”,本质上都是“好大喜功”。
不久前媒体曾有盘点,各地举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多位省市“一把手”都批评部分干部存在着“好大喜功”的问题。“好大喜功”意味着“不严不实”,即便只是一点小小的苗头,却绝不能轻轻放过。殊不知,如果纵容这样的政绩观,等事态发展到陈弘平们的地步,困扰干部的就不只是“严不严”、“实不实”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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