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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在办理电信业务时被要求开具“健在证明”。近日,老人拿到了华安县公安局华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派出所在证明后面写道,“中央三令五申要让老百姓少走弯路。老人健在,行动自如,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开具健在证明有必要吗?”
不久前,在湖南省冷水江市,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的事件,当地派出所批评的对象是民政局。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安机关本着服务于民的宗旨出发,及时化解奇葩证明,所提出的批评也是恰到好处,理由十分充分,受到批评的部门需要认真反思。尽管如此,来自于公安机关的批评仍然让人感到意外,通常情况下,人们并不常见到行政机关之间互相批评监督,这似乎有违惯例,但随着简政放权不断推进,类似情形应该逐步成为常态,因为这对于政府转变职能和作风善莫大焉。
简政放权的核心主旨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行政机关在消减事前审批等权力的同时,要在公共服务、社会民生领域切实承担起责任,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而不是一味推诿扯皮、转嫁责任。消除形形色色的奇葩证明是简政放权应有之义,以互相批评监督的形式,毅然向奇葩证明及其背后的庸官懒政“叫板”,可谓直截了当把问题摆上桌面,对于批评者与被批评者来说都是一种考验,但正是在这样一种大家都不再和稀泥的状况下,才能让职责从根本上得到落实,让作风来一场彻底转变,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便利。
简政放权是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权力运行的一次深层次变革,涉及层面很多,既要防止“明放暗不放”“下放权力含金量低”等情形,又要防止一放到底、撒手不管,出现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自由落体”现象。面对着简政放权的诸多变数,适时构筑一种新的行政监督方式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过去人们所谈及的行政监督,多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监督,以及专门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很少涉及行政机关之间的批评监督。福建和湖南两地派出所痛批奇葩证明,之所以能获得广泛关注和交口称赞,是因为人们能从中感受到这样一种监督方式所蕴含的巨大潜力,以及简政放权的诚意,期待这样的监督方式能够在更大范围展开,并逐渐在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形成保障,确保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合理合法、公开透明,人民群众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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