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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是重大民生工程,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工程管理处原处长马文革却“倒在”了工程上。昨日下午,马文革被控受贿一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曾经是军人的他深深鞠躬致歉,泪洒法庭。对于指控,马文革不持异议。他说,行贿人经常在礼品、特产中夹带现金,自己确实收了他人的财物,但也有些“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无奈。(8月6日《信息时报》)
近年来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一些隐藏着的腐败分子被曝光并被送上了审判台。从媒体上刊登的审判实录,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腐败分子越来越“幽默”了,总是把自己的腐败与堕落归咎于“身不由己”四个字,并且一般都会装出万分委屈的样子。
东莞虎门原镇党委副书记郑敏华郑敏华受贿过百万,在庭审现场郑敏华现场嚎啕大哭称“身不由己”;粤海铁路公司原计划部部长陆汉章因受贿被捕,在被告席上是这么说的:“他们一直坚持不懈地送,我就身不由己地收了……”广西东兴市原市长李桂东在东窗事发后仍然不查找自己的责任,认识不到自己堕落的根源,竟推说是“社会风气如此,自己身不由己”。
身不由己的本意是自身言行已由不得自己作主,有被迫、不得已的味道。这样的解释用在腐败分子的身上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这显然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常识。能腐败并最终腐败的必然是有一定权力,且能为他人谋“利益”的人。如果手上掌握着权力,并且可以用这种权力决定有求于他的人的利益大小,如此臭名昭著的“身不由己”又从何说起呢?
以“身不由己”为遁词,暴露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在腐败分子的行列中既不可能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大的一个,自己所做的仅仅是随大流而已,似乎主观上不存在腐败的故意,而是大环境如此,自己不做就是与潮流脱节,以“身不由己”来自我安慰,妄图以“法不责众”来逃避或减轻惩罚。
“物必先腐也,然后虫生之”。其实,纵观种种“被动腐败”,与其说是身不由己,还不如说是情不自禁。身不由己,往往是因为心为物役,被一些东西劫持了、软化了、消解了,因此不愿去抵抗或者不能去抵抗。城池失守,不是因为敌军太强,而是堡垒从内部被攻破;精神沦陷,不是因为诱惑太大,而是如习近平同志所说的“自己扳倒了自己”。
贪官的遁词说明了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斗争,是不可能在朝夕之间就取得全面胜利的。贪官“身不由己”的借口同时也是一种告诫,社会是复杂的。领导干部要练就防腐拒变的本领。眼下一些人行贿的手段可谓层出不穷,机巧百出的甜蜜陷阱、花样繁多的糖衣炮弹,应有尽有。为官者拒腐,既要坚定自己的立场,又要管好自己的爱好,控制自己的私欲,不能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丝毫的空子。
“不怕做不到,就怕领导没爱好。”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不起眼的个人爱好,很可能就是腐败趁虚而入的突破口。等到把“身不由己”作为自己推脱的说辞时,则往往悔之晚矣。
人生在世,把握自己最重要。人云亦云,不会有正确独立的见解;随波逐流,也难以有理想自主的人生。“身不由己”关键还在于一个“身”字,换言之,就是如何理解原则、如何理解权力。如果能在这些问题上有正确的认识,哪还会有那么多的“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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