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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湖长”是黑臭水整治的千里眼、顺风耳,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杜绝庸政懒政,使之时刻把治水放在心头,像大禹那样是勤勉于治水治污,是为重中之重
9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规定至少90%的老百姓满意才能认定达到整治目标。相关部门建立全国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信息,接受公众举报。
黑臭水整治效果,以老百姓满不满意为依归,可谓抓住了要害。以往,有些地方公布河道治污成效,老百姓并不认可。有人就说了,治污效果好不好,下河游泳就知道。让一把手下河游泳,看似调侃,其实不乏科学含量。这不仅是检验治污决心,也是检测水质好坏的有效办法。如果当地一把手不敢下河,或者河水脏到没法游泳,还谈什么成效呢?
把老百姓满意与否的直观感受纳入考核指标,用意就在于此。试想,若是一边成绩吹得天花乱坠,另一头老百姓却叫苦不迭,这还能算达到整治目标吗?如果整治成效不明显,老百姓感受不到治污的成效,享受不到治污的好处,牛皮吹破天又有何用?反之,若河道周边百姓真心觉得河道清爽了,水质变好了,整治效果还会差到哪里去吗?
将老百姓满意程度纳入考核,一方面是要经过科学评估调查,不允许搞假问卷、假评估;另一方面是要把感官指标和科学指标相结合,既要让老百姓看得到治理效果,也要从科学检测角度,确保相关指标达标。水质好不好,有些指标肉眼是看不出来的,但不能说看不出来就可以蒙混过关。
黑臭水整治,尤为艰难的还在于抓长效机制。这主要是因为,河道整治的重点在于截污,而截污的重要环节在于坚持投入和加强监管。有些河道水质好一阵坏一阵,抓了就好、松了就差,就在于源头问题没根治。如果这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治污,那边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等却仍源源不断地排入河道,无论如何也治理不好。
各级政府是整治黑臭水的责任主体。黑臭水整治能否抓出成效,要看地方政府有没有决心整治污染企业,有没有抓好排污管网工程,有没有建立日常治理和督查机制。任务要层层分解,责任要层层落实。文件指出,各地要推行“河湖长制”,明确每一水体水质管理人的责任人。这样才能建立健全水体动态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人,避免整治目标落空,防止整治效果反复。
任何事情最后都要落实到人,落实到基层。一路梳理下来,黑臭水整治的日常工作有赖于各级“河长”、“湖长”。黑臭水整治能不能让老百姓满意,关键就看相关机制是否有效运作、发挥作用。“河长”、“湖长”是黑臭水整治的千里眼、顺风耳,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杜绝庸政懒政,使之时刻把治水放在心头,像大禹那样是勤勉于治水治污,是为重中之重。
(作者系知名媒体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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