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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明年1月起正式实施。《通知》规定,因患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申请“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其中,有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白血病等15类重大疾病患者的家庭,每年最高可申领医疗救助资金8万元。(11月25日《新京报》)
客观来论,我国城乡居民加入医保的比例已然较高,用卫生部透露出来的数字就是已经达到了90%以上,可谓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同时,大病医保制度,在搞了几年试点之后于今年也在我国各地全面铺开,“因病致贫”的几率,要比前些年低了许多。
但是,医保制度的问题仍然非常明显:一是,报销比例过低,即便是新农合与城居医保合并了,也存在报销比例过低、自负部分高昂的问题;二是,一些大病病种及用药并没有列入医保目录,而相关部门定的大病报销比例仅为50%,“大病返贫”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在分级疹疗制度未落地之前,小病也容易在高级别医院花大价钱。基于以上原因,我国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仍然存在“因病致贫”的很大可能。对这部分群体而言,医疗负担仍然是压在他们身上的大山,一人得病、全家返贫的现象仍有可能随时出现。
北京明年起将实施的“因病致贫可申领救助”政策,就是针对以上权利漏洞打的一个补丁,是要从根上移除医疗负担过重这座大山。而最高可领8万元的利好,也确实能够减轻部分人的生活压力。笔者认为,这体现了前段时间中央召开的扶贫工作会议的精神,尤其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讲的“精准扶贫”的精神。这种做法,没有把扶贫当成是“大锅饭”,没有搞平均主义,而是一种针对特别群体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扶贫方式,是让最该需要帮扶的群体得到社会与制度的关怀和雨露。
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三五规划建议,2020年我国要实现全面脱贫目标。这显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监测公报数,中国还有7017万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6年时间7000多万,每年要减贫1170万,平均每个月要减贫100万。在这样的扶贫工作压力之下,最忌惮的就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最应该做到的就是精准扶贫,看看哪些人最需要帮助,并在根本上给予制度兜底。
北京市搞的“因病致贫可申领救助”政策,应该为各地省市相关部门拿来借鉴和仿效。不可否认,北京是首都,许多先进的政策也都有实施的财政支撑与政策通道,有许多其他地方政府都不一定能有的资源,但是,对于能够体现中央精神、能够惠及百姓利益、能够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好政策,各地政府也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借鉴。(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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