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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上旬,一则《永州最牛村规民约》的网帖被网友疯传。 零陵区塘边村一段近1.5公里的普通村级路,财政各项补贴39.25万元,还强行向村民摊派集资51.6万元,总造价共90.85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60.57万元。这几乎成了最昂贵的村级公路。更奇葩的是,村规民约对没交足集资的村民实施扣车、禁止婚丧通行。乡镇主要领导竟然赞同村委会的做法。(11月30日 《三湘都市报》)
“村民不交修路款,对其家里的红白喜事进行封堵,拦截其家族和亲友车辆不准进村”“凡是已集资村民谁都有权拦截未参与者的车辆通行,村里及管理委员会将全力支持,造成一切后果村里集体负责”。显然,这已不是最牛村规,而是“最痞村规”。而在这背后则是规则制定者的戾气冲天,是乡村治理的无序化、荒漠化、地痞化,以及村民一双双无奈的眼睛。
村干部不顾法治,制定“最痞村规”,并以此要挟村民。表面看是村干部霸道惹的祸,而实际上问题却出在上面。新闻中一个细节值得玩味,当村民因未交集资款被“不准出村”后,面对群众的报警,派出所长以“没有伤情,不属我管辖范围”为由离开。而镇党委书记也对强制集资修路,以“农村工作不好做,不这么集资,路就修不起来”,表示理解。显然,正是这些纵容和理解,造就了“最痞村规”的嚣张。
事实上,相关部门的纵容,绝不是临时起意,而是系统性的“视而不见”。国办发〔2007〕4号文件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并对所筹集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筹集额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可塘边村每人1000元集资,且总造价共90.85万元的“天价乡村路”,成为一笔糊涂账,谁也不去触碰。试问,这不是系统性的“视而不见”的投名状么?
可见,“最痞村规”背后是系统性的监管失范。而且这样的失范,绝不是个例。由于部分乡镇干部对村民自治理解不深、不透,造成村庄管理的大撒把。只要能完成乡镇的既定目标,村干部不论采取什么手段,政府机关都不会干涉。相反,一些能够“镇得住”村民的干部,反而被认为是能干事、会干事,受到重用。这也造成部分地痞、家族势力,趁机掌握权杖,鱼肉乡里,上演“最痞村规”这样的闹剧。
相信随着公众的关注,“最痞村规”缔造者和执行者,都会随之受到严惩。但比消灭“最痞村规”更重的是,整治系统性的监管失范。否则,“最痞村规”就会“春风吹又生”。因此,纪检部门更应以雷霆扫穴之势,对“最痞村规”的庇护者,予以严惩,以肃清“最痞村规”滋生的土壤。而放在更大的层面,相关主管部门更该反思,在村民自治制度中,上级部门应该站在哪,管到哪,才是村民自治与政府管理的最佳契合点。也唯有找到这个契合点,并坚决执行,“最痞村规”才不会卷土重来!(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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