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等不来人才住房,政府岂能言而无信?
谢晓刚
//www.workercn.cn2016-03-24来源: 中国江西网分享到: | 更多 |
3年来,厦门理工学院青年教师南北满怀希望申请购买人才住房,却以失望告终。(3月23日《中国青年报》)
老家在河南的南北2011年从中国人民大学语言学专业博士毕业,被作为人才引进到福建省厦门市。他说,选择来这里工作的原因,除了厦门“气候温暖、空气好、适合居住”外,“面试的时候用人单位特别提到博士可以申请厦门市人才住房。在房价飞涨的当下,这一点无疑有很大的吸引力”。
但没想,这一等就是3年,最终等来的却是新办法替代了暂行办法,而以前靠实物补贴的人才住房变成了32万元、48万元、80万元3种货币补贴,前提还得是必须在厦门已购房的才能够享受到。这在当下动则几百万房价的厦门来说,补贴无疑是杯水车薪。
试想一下,先前政策规定申请人才住房者必须在厦门无任何房产且在当地无房产交易记录,而后政策又变为“申请购房补贴者要有在厦门的购房手续”,也就意味着要先买房才能拿到补贴。这一前一后的变化,别说补贴力度截然不等,单说这政策变脸也似乎太快。在新政策未出台前,在没有进行任何告知的前提下,政府应该无条件执行暂行办法的规定,不能失信于民。
众所周知:一流的事业需要一流的人才,一流的人才渴望加盟一流的团队。人才优势是一种特殊的优势。政府根据现阶段实际情况调整对人才引进的政策,亦不是不可,从长远发展出发,固然需要在培养和引进人才上下功夫,但不可偏执一端,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人才视而不见,毕竟“骏马能历险,耕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
但新政策未出台之前,政府既已承诺,就应该积极兑现,这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更是吸引人才进来的基础。机制活、环境好,人才就能健康成长、大量涌现。否则,人才再多,也留不住,用不好,更谈不上为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发展做贡献。
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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