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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工会职能,教职工权益维护水平再上新台阶
源头参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市教育工会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沟通重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职工权益维护、服务和发展中的问题,并通过政协提案、上级工会代表大会建议案等形式,代表教职工发声;积极参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检查、高校章程建设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条例文件制定过程。
教育工会各级组织向党政反映教职工意愿和工会主张,参与绩效工资改革、岗位聘任等重大事项研究和制度制定,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为教代会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市教育工会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共同制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等文件,并将教代会制度建设贯穿在高校章程制定工作过程中。通过列席基层教代会、建立教代会报备机制等方式,指导基层教代会建设不断深入。广泛调研普教系统教代会工作情况,起草相关意见。
教育工会各级组织以教代会作为落实教职工民主参与权和教职工参与型治理结构建设的主要渠道,高校教代会建制率达100%,并探索了教代会点题制度、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教代会提案办理质询、二级教代会建设全覆盖等一大批好经验、做法。
综合实施多样化权益维护
市教育工会坚持每年面向基层开展“两节”送温暖、教师节慰问等工作,尤其关注特殊教育教师、山区学校教职工、民办学校教师、农民工等一线教职工群体。教育工会各级组织进一步做好教职工福利工作,依法依规发放节日和生日慰问品,健全困难教职工、困难劳模档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工作。
统计显示,首都教职工爱心基金累计接受捐助500余万元,慰问教职工及家属421人,发放慰问金近260万元。职工互助保障参保161453人次,出险理赔近3000人,金额近2000万元。教职工心理咨询中心2013年创办以来,共提供心理热线咨询服务1315人次,个案服务134人,心理辅导讲座及大课堂62次。教育工会各级组织持续强化“职工心灵驿站”建设,针对教职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减压。
市教育工会2014年创办教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迄今共接待教职工法律咨询2665人次,代理各类案件189件,并开展常态化普法工作。教育工会各级组织普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学校岗位聘任、年度考评、绩效管理等劳动人事争议问题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大非事业编职工权益维护力度
市教育工会加大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和权益维护工作力度,组建了全国第一家省级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通过召开工会特色服务项目说明会、赠阅工会相关报刊、组织民办学校女教职工体检、分配师德先锋推荐名额等,增强对民办学校及教职工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各高校工会结合实际探索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入会的有效方式,权益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各区教育工会持续推动民办学校工会工作,部分区实现集体协商全覆盖,协商参与率、合同签订率均达100%。成立服务队50个,面向农民工会员开展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