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上调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23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刘友婷)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深圳上调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据介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调整了用于支付房租和其他住房消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提升到65%;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30%提升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