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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业斌
律师团成员较好地满足了职工日益增长的维权需求,给予职工有效的维权保障,强化了职工对工会维权的信心,使职工直观感受到工会组织的维权能力,获得了职工的认可,增强了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吸引力、凝聚力。
广东工会要成为维权型、服务型的工会,要把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作为最核心的工作抓好抓实,做实叫响“千人律师团”尤为重要。
广东是全国经济大省和用工大省。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推进,广东省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利益格局深刻变动,劳动关系尤其是职工队伍内部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在广东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队伍的75%以上,其维权意识和公平意识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有了很大提高,致使劳动争议案件逐渐增多,而且呈现出由简单性向复杂性、隐蔽性向公开性、偶发性向多发性、个体性向群体性转变的态势。
为了适应职工维权需求,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的指示精神,2010年,广东省总工会经过大量调研和专题研究后提出,必须坚持以法律手段作为工会维权的基本武器,进一步从资源投入、机制构建上深入实践“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以扩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维权工作为着力点,迅速成立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
同年7月2日,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挂牌成立。这个律师团由省总工会律师团、21个地级市总工会和顺德区总工会律师分团组成,由总工会、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共同组建,成员包括社会律师、法援律师、高校法学专家等,如今已达1067人。由于这支队伍人数众多,被社会称之为“千人律师团”。
那么,广东省总工会组建“千人律师团”是如何运作的、其主要职责有哪些、解决了哪些问题、取得了哪些成效呢?围绕这些话题,几天前记者专门采访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请他介绍了有关情况。
谈到组建“千人律师团”的具体做法和其主要职责,黄业斌介绍说:
在组建“千人律师团”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总工会要求各地在成立律师团的同时设立律师团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律师团日常管理工作,分配法律服务任务,协调律师团成员开展具体工作。
二是充分利用司法界、律师界、法学界的优势资源。律师团成立后,省总工会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依托司法界、律师界等各方力量搭建“千人律师团”这一工会社会化维权平台。很多社会律师主动申请加入律师团,表示要履行社会责任,为职工和工会组织提供服务。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省总工会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大律师团在主流媒体和工会网站上的宣传力度,促使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让广大职工在遇到困难时能够首先想到向工会寻求帮助。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各地工会从人、财、物等各方面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人员队伍上,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按照“4321”的模式配备工会法律服务专职工作者,即省、市、区、镇(街道)总工会至少分别按照4名、3名、2名、1名的数量配备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从专业能力上把握律师团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导向性。在经费保障上,各地工会逐年调高法律援助经费预算比率。2012年,全省工会共计投入法律援助维权专项资金达1388万元。
五是健全配套制度和激励机制。首先是健全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交流协作机制。律师团成立后,省总工会进一步加强了与其他两家单位的沟通,就律师团管理和工作开展达成了资源共享、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一致意见。其次是健全与司法机构、仲裁机构的交流协作机制。省总工会主动加强了与省高院、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交流,既便于律师团成员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又促进构建仲裁、法院委托工会进行裁前、诉前调解的工作机制。再就是健全律师团激励机制。对律师团承办的法律服务工作,工会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量给予律师一定的补贴。另外,省总工会还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广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活动,获得称号者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律师团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评优并获得表彰。
至于说律师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工会妥善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调处重大劳动纠纷,指导和帮助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工会参与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协助工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者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等。
广东省“千人律师团”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的原则,开展了大量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为职工服务、为党政分忧、为企业和谐,有力地支持了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维权维稳作用。
谈到律师团的组建解决了哪些问题,取得了哪些成效时,黄业斌说:
我认为,律师团的组建化解了“两个难题”,实现了“三个满意”。
“工会维权力量弱”和“法院维权成本高”一直是长期困扰职工维权的两大难题。“工会维权力量弱”是因为受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法律专业人才稀缺是困扰广东工会特别是县(区)、镇总工会开展维权工作的重要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给职工留下了“工会维权力量弱”的印象。律师团的组建基本上解决了这一难题。各地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普遍采用律师分片包干的方式,确保各地工会的维权工作都能获得专业律师的支持。
“法院维权成本高”是因为律师费昂贵,成了职工采取理性维权方式的重要障碍,也容易导致职工形成“法院维权成本高”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非理性维权行为的增多。我们各级工会加大了维权经费的投入,建立了工伤探视帮扶制度,降低了工会法律援助的门槛,使律师团可以尽心尽力地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对工伤、拖欠工资的纠纷,免予审核职工经济困难状况,直接委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其他劳动侵权案件,从宽审核职工经济状况,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职工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个满意”是指职工满意、企业满意、党政满意。3年多来,“千人律师团”共为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04宗,涉及职工2.6万人,胜诉与部分胜诉率达到95%,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职工感到满意;共协助1326家企业审查修改规章制度,涉及职工80多万人,规范了企业的劳动关系,为企业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环境,企业感到满意;共解答法律咨询139152人次,代拟法律文书15239件、调解劳动争议6964次、参与工资集体协商5236家,成功劝返多批次职工群众非正常上访、成功化解多起职工群体性事件,对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党政部门感到满意。
今年,为进一步发挥好“千人律师团”的作用,广东省总工会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积极开展了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活动。律师团的1067名律师,按地域或行业,每人具体挂钩联系10家企业,为1万家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从以职工个案维权为主向个案维权与事前预防并重转移。二是制定和完善“律师团办案制度”,引导律师主动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三是与省司法厅、省律协研究,择优在律师事务所中设定“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工作站”,延伸和扩展工会法律服务的工作空间,为职工提供便利。此外,广东省总工会还正在研究如何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为职工提供更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
采访中,黄业斌对“千人律师团”在工会维权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了积极评价。他说:
律师团成员在工会参与地方政策法规的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国企改制职工安置工作的协调、解答职工的法律咨询、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各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加强了全省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工会的维权水平、维权能力得到了大幅的提升。
律师团成员较好地满足了职工日益增长的维权需求,给予职工有效的维权保障,强化了职工对工会维权的信心,使职工直观感受到工会组织的维权能力,获得了职工的认可,增强了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吸引力、凝聚力。
律师团成员通过协助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的劳动关系,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发生;通过参与协调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把劳动关系矛盾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解决途径,建立了一套适合省情、会情的矛盾化解机制,切实发挥了工会作为职工利益诉求的“代表者”和“代言人”作用。
(素描: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