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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加强代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是人大代表反映民意、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
当前,少数代表联系群众意识不强,“名誉代表”、“会议代表”在有的地方仍然存在,有的代表用本职工作代替代表工作,乐享代表荣誉,疏于代表责任。此外,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单一,主要依赖于人大开展的集体履职活动;联系范围较窄,多数局限于联系身边的群众,对其他方面情况知晓不多;联系深度不够,往往是一般性了解情况多,深入走访座谈较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新形势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分析代表联系群众面临的主要问题,探索研究代表联系群众的路径方法,进一步开展好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对于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地方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体系。做好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实践中应建立完善八个方面的制度,即: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法、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上一级人大代表联系下一级人大代表制度、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述职制度、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这些制度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之间、各级代表相互之间、代表与群众之间以及代表小组与关联主体之间的联系事宜,同时还有监督保障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有利于全面系统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
其次,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的保障机制。从横向看,要扩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普遍性,代表除相对固定联系本行业、本地区群众外,还要建立跨地域联系机制。从纵向看,要建立从上到下各级人大代表之间的互联机制。此外,还应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将代表履职与代表连任挂钩,使联系群众积极、发挥作用好的代表得以留任。坚持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进行履职档案登记,量化代表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学习培训、提议案建议和联系群众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最后,全面提高代表联系群众的保障水平。一是健全代表组织。县级以上人大建议可组建三类代表小组,即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代表联系小组、以行业专业为基础的代表专业小组、直属单位代表小组,这样便于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联系群众活动。二是加强代表培训。将代表联系群众作为代表专题培训的重要内容,使代表明白联系群众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三是广泛搭建平台。实践中,各级人大创造性地搭建了“代表之家”、门户网站、代表信箱、代表工作站、人大工作联络员等多种联系平台,有推广意义。在信息时代,还可搭建微博、微信、短信、QQ群等信息平台,让代表和群众联系更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