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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世良
健全符合我省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必须以国家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健全的要求为依据,并切实结合我省的实际。当前,除了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力度外,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一是摸清家底,做好规划,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议适时组织进行住房调查,对现有住房状况进行评估,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住房市场需求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在摸清住房存量和需求的基础上修编住房发展规划,并根据规划制定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提出住房供应要求,把握住房供应的规模和节奏。对于供求矛盾突出的大城市,增加住房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对于那些需求增长放缓、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则应控制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做到有计划地投放住房用地,保持住房供求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结构的基本合理。
二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着力破解“夹心层”住房难题。建议针对“夹心层”存在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特征,提出有针对性的支持性政策措施。如:对新就业职工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不同收入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实行不同的租金标准;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制订合适的住房解决方案,为其市民化创造必要的条件。又如:对“夹心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实行政府贴息、降低首付比例、延长公积金货款年限,通过政策性金融给予政策支持。同时,注重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将住房公积金定位为重点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再如:在商品住房土地招拍挂中,明确一定比例的商品住房先租后售或试行“共有产权”,通过“共有产权”的办法解决增值收益分配问题,以消除牟利和寻租的空间。
三是出台政策,加强引导,优化配置住房资源。建议加快实施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并轨”,以统筹整合保障性住房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试行“市场租金、分类补贴、租补分离”。同时,尽快研究出台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委托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尽快组织开展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培育存量住房市场、激活租赁住房市场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促进各类住房市场协调发展。
四是着眼长远,强化监管,促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建议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注意做好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机衔接,通过有效的住房政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镇居民“住有所居”;注意做好住房短缺缓解后的住房持续供应研究,把近期措施、阶段性目标与长期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尽量不给发展留下后遗症;注意做好住房供应的后期管理。在准入、使用、退出等方面,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在住房使用过程中,建立健全所有住房维修基金制度,推进新建住房和老旧住房物业管理全覆盖,实现其物业的保值增值。
(作者系省人民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