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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要”原则 取信职工群众
颜静静//www.workercn.cn2014-03-26来源: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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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提示 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职工群众对为民务实清廉、改进工作作风的期望值非常高。企业应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信于民,使职工群众利益进一步得到维护,企业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

  基层企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非常明确,就是要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因此,企业要切实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在解决职工群众身边的问题,回应职工群众的实际关切,服务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上下功夫,使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要切实了解职工群众的需求

  要掌握职工的问题和困难,必须真正做到“面对面、心贴心”地去了解职工情况。首先要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意识,在调查了解职工情况时,要俯下身子听情况、沉到现场看问题,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发现掌握职工群众的困难和需求。

  掌握职工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提高对事物的判断力,提升为职工解疑释惑的能力。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知识化的社会,职工队伍呈现年龄结构年轻化、知识结构多样化的构成,职工群众的困难除常态的工作、生活需求外,更多地表现在对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的要求。在开展职工群众工作中,要及时敏锐地扑捉到职工内心的变化和精神方面的期待,从而务实、精准地解决职工的需求。

  掌握职工的问题和困难,必须形成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完整、动态掌握职工群众的需求。要建立一套深入职工、联系职工、帮助职工的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机制,要在每一个职工的工作生产场所建立“信息直报点”,开通职工情况联系网络平台,及时收集到职工各方面情况。同时要建立“服务职工问题库”,将职工各类需求和困难及时纳入到“问题库”中,分门别类梳理归纳,分析形成原因,明确解决办法。

  要高度关注职工群众的核心利益

  在开展群众工作、维护职工利益中,要善于发现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回应职工的深度关切,使职工群众的核心利益得到维护。

  在维护职工政治权益、社会权益、文化权益等诸多权益中,当前最紧迫、最核心、最实际的应当是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权,这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都将是最根本的现实。而就目前企业职工具体的经济利益而言,就是工资收入的增长、工资的按时发放、“五险一金”的按期缴纳、带薪休假等等问题。

  首先,要建立和强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强化集体合同约束力度,用法律手段落实好职工经济利益权。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职工基本薪酬年平均增长的具体幅度和增长方式等刚性约束条款,依法依规执行好工资规定。

  其次,要强化监督管理。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落实集体合同情况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要将集体合同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经济责任制和年终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对拖欠职工“五险一金”和职工工资的单位、项目要扣减领导班子的年终奖金并作出其他相应处理。

  要注重解决职工群众的具体困难

  职工群众的利益牵涉到方方面面,从企业的全局来说可能是小事,而对职工群众自己来说,他们身边的每一件琐碎小事,件件都是大事。在落实职工利益的过程中,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注重解决职工的具体困难,首先要强化“职工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企业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总认为职工的事情都是“小事”,往往以抓大事为名,忽视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衡量一些事情是大还是小,站在不同的立场会作出不同的判断。无论是子女入学、就业、住房还是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的改善,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就会牵动职工的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和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职工群众利益确实没有小事。

  注重解决职工的具体困难,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职工的小事当大事抓紧抓好。工作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职工群众利益的实现,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能成为一句空话,而是要深入到自然条件差、困难和问题多、地处偏僻的工点和项目去,了解他们的具体困难和需求,并着力解决这些问题。

  注重解决职工的具体困难,还要在制度上抓落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解决职工群众困难,不能靠临时的突击和一时的热情,应付检查、临时作秀的做法更应该坚决反对,要真正为职工办实事,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制度化,防止主观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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