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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修明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次深刻变革,也是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更是反腐败工作思路调整、主业回归的必然选择。“三转”让主业聚焦更准、让角色定位更清、让自身要求更严,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充分体现了纪委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责任担当,充分体现了认识和把握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深化升华。我们认为,科学推进“三转”必须把握以下四个要点。
转职能必须严格落实党章规定、回归主业主责。转职能就是要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回归和聚焦主业主责,全力做好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必须从党委、纪委的职能混同向各负其责转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党委和纪委角色定位不明、工作界限不清的状态,必须全面厘清“两个责任”边界,明确党委是领导、推进、落实主体,纪委是监督、执纪、问责主体,将“主体责任棒”归位给党委政府,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工作格局。必须从“全面开花”向种好自己“责任田”转变。针对原来纪委“大包大揽”、事事参与、样样主抓,以至于工作平铺直叙、“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等问题,必须集中精力和人力当好“监督员”,突出抓好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守好责任田。必须从治标治本并举向治标为先转变。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应改变过去治标环节“点到为止”,过分强调治本,治标成果难以保持的现象,切实转变到“先惩处后治理、先治标再治本,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策略上,加强案件查办,切实纠正“四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转方式必须彰显执纪监督实效。转方式就是要抓重点、抓关键、抓苗头,紧紧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节点严格开展执纪监督,着力解决以前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监督检查大包大揽、越位缺位,查办案件久拖慢挖、贪大求全,作风整治持续性不强、着力点不多等问题。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必须从一般性联合执法向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转变,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责任;从作为“配角”广泛参与向以我为主抓好主业转变,真正以问题为导向自主立项开展监督;从过程监督向事后监督转变,重点抓好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倒逼职能部门履职和制度机制完善。改进查办案件方式。必须从查深查透向快查快结转变,切实压缩从立案审查到审结移送的时间;从抓大放小向查早查小转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从就案办案向以案促建转变,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改进作风建设方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从时紧时松向常抓不懈转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积小胜为大胜。纠正“四风”必须从虚晃一枪向紧盯不放转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紧盯“四风”问题不放,对准焦点、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抓起。
转作风必须强化内外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机关,更要带头改进作风,核心在于破除纪检监察干部天生具有“免疫力”的错误观念,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既要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又要广泛接受外部监督。首先,内部监督必须更加严格。坚持常规检查与系统巡察相结合,主动出击,发现自身队伍存在的问题;坚持日常教育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切实整肃作风;坚持教育提醒与坚决查处相结合,零容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做到工作痕迹不可消、工作流程不可逆、工作规则不可违,以信息化的刚性倒逼作风改进。其次,外部监督必须更加规范。打造“阳光纪检”,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纪委开放日、新闻发布、门户网站和微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公开。实行“开门反腐”,健全特邀监察员等制度,拓展社会参与监督渠道,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外部监督体系。
推进“三转”必须加强沟通协调。“三转”的科学有效实施离不开上级纪委的支持和指导、离不开本级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沟通协调,全面推动“内外”一起转、“上下”一起转,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工作合力。必须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沟通,解决“内转外不转”问题。善于借势借力,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上级关于“三转”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争取党委政府最大程度的理解与支持。同时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凝聚推进“三转”的思想共识。要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党委政府将主体责任真正扛起来。必须强化对下级纪委的指导,解决“明转暗不转”问题。重点督促指导下级纪委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交给主责部门;调研指导下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切实把好审批关。纪委书记要加强与下一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强化其“三转”意识。必须强化宣传引导,解决外部氛围不浓的问题。有效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报纸、电视台等全媒体,通过开设评论专栏、系统报道、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对“三转”重要性、必要性以及本地“三转”工作措施和成效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作者系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