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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俊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就在于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在于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落实“三个深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
由“领导主体”向“工作主体”深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要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否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空洞的口号。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就是要亲自出谋划策、部署落实、督导检查,做到“既挂帅、又出兵”。
由“一家主抓”向“齐抓共管”深化。当前,纪检监察业务延伸、“包打天下”的现象确实存在,急需减负。市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的作用,把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层层分解,由线性工作局面向网状工作局面转变。将选人用人、廉政建设宣传等具体工作,分解至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去落实,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由“发展至上”向“一岗双责”深化。正视“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牢记于心,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践行“力度统一论”,做到落实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
健全“三个机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机制
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坚持打造“一岗双责”、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党委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明确主体责任的范围,做到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检查亲自参与。
建立“责任背书”机制。将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与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履责纪实”制度,详实记载责任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用工作“痕迹管理”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年度考核制度。落实基层党委书记向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每年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对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把握“三个重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内容
持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党委要旗帜鲜明、坚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责,既打“老虎”,又拍“苍蝇”。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和省纪委加强作风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工作节奏,赶上趟、对准表、聚好焦,全力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相关问题的问责查处工作。做到重查处曝光、重监督检查、重制度建设。
探索构建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进行全面谋划,明确牵头单位、协助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链”新机制。实行初任公务员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初任公务员《廉政档案》;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制度;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赴全省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制度;坚持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廉洁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公示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办事流程和结果,着重推行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建立抓早抓小的工作机制。
抓住“四个关键”,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问责体系
主体责任承担者要作好表率。“上梁不正下梁歪”,必须强化主体责任承担者的表率作用。要督导市委班子成员做政治坚定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转变作风的表率、敢于担责的表率。
把好选人用人关。坚持“三严三实”的标准选用干部。推行实名举荐干部制度和举荐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着力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对市纪委参与的协调议事机构进行清理,对应该退出的坚决支持退出。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工作,坚决执行省委关于纪委书记排名在同级党委副职之后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基层纪委书记分工。配好配强纪委领导班子,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打造一支纪检监察铁军。着力强化责任追究。
(作者系天门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