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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工会等团体和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就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开展民主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陕西省高度重视发挥包括工会在内的协商民主的作用,既健全了民主制度、丰富了民主形式,又促进了科学决策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推进与工会的协商民主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
1988年陕西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做法得到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并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全国总工会要求各地学习借鉴。随后我省将这一制度逐步扩大到全省各级政府,有效促进了工会协商民主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推进与工会的协商民主必须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
长期以来,陕西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好协商民主的重要抓手,基本建立了以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一是根据实际创新制度。及时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固化,创造性地建立相关制度,开创了陕西协商民主的成功实践,于1989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陕西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办法》。二是与时俱进完善制度。在1994年出台了《陕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工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召开联席会议等协商民主制度;之后又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县区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逐步规范和健全协商民主的实施办法。三是持之以恒把制度落实纳入政府工作整体部署,确保与工会协商民主的主动性、经常性和有效性。联席会议制度创立26年来,经历8任省长从未间断,实现了从制度建设到制度实践的跨越。
我们注重做好每个环节工作:一是会前定好议题,力求做到政府工作要求和职工群众利益的有机结合。二是会中充分协商,工会与政府部门坦诚交换意见。三是会后抓好落实,每次协商确定事项都下发会议纪要,并全程督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能落实。我们通过与工会协商,作出许多重要决策。如出台了《关于依靠职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平稳有序推进国企改革;及时出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职业病防治体系、农民工尘肺病解决办法等文件,有效维护职工权益;采纳了工会的建议,出台了培养和评价技术工人激励机制等8个文件,全省高技能人才逐年增加,整体实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