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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联席会议 源头维护职工权益
湖北省人民政府//www.workercn.cn2014-06-24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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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把各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制度常抓不懈。至今,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103个县市区政府均与同级工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领导

  湖北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每年都要听取专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对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也把这项制度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办法,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制定出台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取得实效的政策

  2002年,湖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任务、原则、责任,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都要建立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2003年,重新修订后的《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进一步作出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与同级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问题”。 2013年12月26日,湖北省政府制定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本级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就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三、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问题

  湖北省召开的18次联席会议所议定的81个事项,全部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问题,包括省政府制定了工会经费“行政单位财政划拨、企事业单位税务代收”的政策,使湖北成为全国第一个工会经费统一委托国税部门全额代收的省级工会,从根本上解决了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增强了工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实力;省政府每年拿出360万元支持省总面向社会选聘1500名工会协理员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拿出500个公益性岗位为基层工会选聘协理员;研究了进一步妥善解决好下岗职工出“中心”及企业改制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和社保关系续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发挥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全省工会帮扶中心“四位一体”帮扶维权维稳体系建设、制定出台解决劳模生活困难问题的政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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