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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社会责任,服务法治青岛建设
青岛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社科院院长 佟宝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勾勒了“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提出了青岛率先建成法治城市的要求,李群书记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把青岛建成全国一流法治城市。青岛社科界要充分利用人才资源,发挥智力优势,创新工作机制,为形成办事依法、管理靠法、遇事找法、处处用法的良好氛围,为青岛率先建设法治城市贡献力量。
一是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青岛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要求,开展青岛法治建设研究,聚智咨政,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服务。在研究方向上,突出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选择研究课题,围绕强化依法行政、社会治理法治化、民商事纠纷解决、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等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力争为法治青岛建设谋良策、出实招。在工作机制上,社科联要发挥联系社科界的优势,积极整合各方面的人才资源,包括全国知名专家学者,站在更高的起点研究青岛法治建设的相关问题。
二是发挥社会科学普及的重要作用。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应用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服务社会大众。《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已于2014年10月正式施行,法律常识、法学知识是社会科学普及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宣传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是贯彻落实《条例》,全社会依法开展社科普及的要求。另一方面,《条例》为社科普及工作开辟了更为广泛的工作空间,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社科界各方面力量要积极参与,把法治宣传作为社科普及的重点,要充分利用“社会科学普及周”的形式,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大规模的社科普及活动,同时要使用常态化,多样化的社科普及工作形式,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青岛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目标任务,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弘扬法治文化氛围,促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青岛广大市民的心中,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各界、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为社科界发挥服务法治青岛建设的社会责任搭建平台,提供载体。青岛社科联有联系社科界各方面资源的优势,也有团结和组织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努力担负起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要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创新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第一,在青岛社科论坛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化”专题研讨,组织专家学者为青岛市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出谋划策,学者的相关建议报送市领导参考,学者观点在媒体刊登,向社会解读法治观念。第二,利用青岛社科知识大讲堂面向基层社区的工作定位,在讲座菜单中增加贴近群众生活的法治主题类的专题讲座,组织高校教师、研究机构、学会的学者用深入浅出的语言、案例传播法律知识。第三,组织编写出版法治类科普图书,调动社科界专家学者积极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图文并茂的图书形式参与普法宣传。第四,组织相关学会深入基层,在城乡社区开展涉法咨询活动,增强社科界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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