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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改革新亮点四:改革使命呼唤创新共识和智慧
沈刚 郑莉 陈晓燕//www.workercn.cn2013-11-25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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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的某些巧合,有时颇为耐人寻味。

  2013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中国工会十六大召开。党中央祝词强调,工人阶级要始终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者”、“参与者”。

  而在35年前,中国工会九大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召开。中国工运研究所所长吕国泉清晰地记得,彼时,邓小平首次在全国层面的大会上提及“改革”,有如春雷。

  在吕国泉看来,这种巧合,意味着工人阶级与改革的关系,在跨越35年的时间刻度后“完美对接”。

  对于中国工会来说,这次“完美对接”无疑是一个新的历史契机。“工会作为亿万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到全面深化改革的事业之中,责无旁贷。”吕国泉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副教授提醒,中国工会迎来了新的契机,同时也面临着新的要求、新的挑战。比如,国企要建立市场化劳动关系,那么国企工会就要熟悉市场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方法;又比如,工会要在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民工融入城市中发挥作用;要在提高职工素质、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畅通职工表达诉求方面发挥作用;要推动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梦想正激扬,使命在召唤。

  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再次发出“动员令”:把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作贡献上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改革事业。

  对于各级工会而言,该如何抓住新的契机?怎样面对新的挑战?吕国泉的建议是: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深对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求的认识和理解,领会党中央对工会工作的要求。要积极回应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期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从而激发广大职工的创造活力。

  他表示,首先应利用主流媒体和工会宣传舆论阵地,让改革方针政策家喻户晓,引导职工群众凝心聚力支持改革。

  其次,把劳动竞赛作为激发职工创造活力的重要载体,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节能减排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加强技术技能培训,为职工发挥聪明才智,实现岗位成长成才搭建广阔舞台。

  第三,要畅通职工利益需求表达渠道。“我在一些企业调研时注意到,许多基层职工都对工会能否及时反映他们的诉求充满期待。而中国工会十六大也明确要求,工会要不断强化源头参与和制度创新,在参与各项改革中充分反映职工群众利益诉求。”吕国泉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创新”成为多位专家以及工会干部口中的关键词。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洪浩坦言,上海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攻坚阶段,伴随着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职工队伍的发展变化、劳动关系的深刻调整,工会原有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以及工作方式方法存在许多不适应性。“我们要以更加奋发向上和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精神状态,努力开创上海工会事业新局面。”

  作为一名外资企业的工会干部,来自北京西门子工厂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的温华表示,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建设至关重要。“要打破工作中的条条框框,不能简单地宣读文件,而是将工会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去。要了解员工,找到不同的方法进行工作创新。”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指出的那样,工会要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善于创造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院长杨冬梅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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