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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眼于我国发展和改革的全局系统论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并把全面深化改革落实在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层面,这给政府的管理提出了新的目标,因此必须加快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已成为全面转型与改革的关键和重点
我国经过35年的发展以后,经济转型已到了向消费主导转变的关键点,收获内需红利越来越依赖于政府的改革转型。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核心是解决政府和市场关系。以政府为重点的行政体制改革已经成为联系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结合部和中间点,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可以带动经济体制进入关键领域,如金融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所有这些领域的改革,都离不开行政改革的推进,甚至取决于政府自身改革的程度和力度。通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治要素改革,如反腐败的深入,司法公平、从严治党、转变作风等,同样也离不开政府自身改革的深入,政府职能转变具有统筹改革全局、实现改革总体目标的重大意义,是未来推动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转变政府职能面临的四大难题
第一,结构不尽合理。目前我国政府最大的特征是管理经济事务部门相对较多、分工过细,这是造成部门职能交叉、职能重叠、权责脱节、运行不畅、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如何使政府结构更加优化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难题。
第二,政府管理运行中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一是职能转变滞后,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范围仍然过大,对微观经济主体干预仍然较多,公共服务的供给仍然不足,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仍然相对薄弱。二是政府自身改革滞后,比如“三公消费”屡禁不止。三是行政审批结构不合理,过多过滥,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仍然过大,在一定意义上变成了腐败的温床。一个突出问题是,政府不该管的领域和环节管得太多,而该管的地方却又没有管好。四是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薄弱,我们的欠账比较多,如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这些年来我们不断增加对民生的投入,但即使如此,我国现在用于民生的支出占整个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还不到30%,大概是发达国家的一半左右。
第三,政府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控制,主要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问题比较突出。
第四,政府部门利益化。具体表现为:政府权力部门化,造成“政出多门”;部门权力利益化。一些部门不是从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而是利用部门权力谋取小团体利益。
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举措
推进政府向市场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是减少投资审批,我们过去政府设置的市场门槛过高,束缚了很多企业、个人的创业热情。这次我们下决心要开放市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政府就不能再过多审批。二是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审批,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企业的责任,政府不应该过多干预微观的层面。三是减少不必要的检验检测、资格认证,降低门槛。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五是彻底改变过去的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管”。
推进政府向社会放权,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降低四大类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和商会、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基层社区福利社会组织)的门槛,取消双轨制管理。同时政府要把一些服务性职能交给社会组织,政府来购买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整个社会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放权。主要是围绕三个方面展开:第一,中央政府要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审批,如果必须要保留,也要尽量下放给地方政府。到目前为止,从今年3月份新一届政府组建到现在8个多月的时间,国务院精简下放了221项行政审批事项;第二,中央政府尽量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如果必须要保留的话,也尽量下放给地方政府;第三,厘清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的划分,改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常规性转移,减少专项性转移,要通过法律来确定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职能关系。
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未来政府层面会将调控重心放在传统产业优化产能、民生基建维稳保增长、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等方面,尤其是涉及到国企改革、土地流转、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等改革深化的领域。
构建政府基础性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包括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公民代码制、组织机构代码制等三大基础制度。通过以上举措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职能真正转向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上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