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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www.workercn.cn2013-12-10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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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内涵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的群众工作的根本任务、检验标准。

  十二大《党章》确立了群众路线这一内容,而其完整理论形态则是十四大《党章》形成、确立且成为全党共识的。全面认识、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 “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表述并写入党章,“党坚持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群众,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强调,“党在领导群众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全部过程中,始终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此时,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章》中尚无“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说。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党的建设理论日益成熟和发展,1992年党的十四大《党章》将党的群众路线完整表述为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一表述增写了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句话,使党的群众路线内涵更为丰富、更为深刻。这一界定一直沿用到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通过的 《中国共产党章程 (修正案)》。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根本立场、群众观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基本领导方法、工作方法;而“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党的群众工作的根本任务、检验标准。从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八大的20年间,我们使用的群众路线完整概念就是这个表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就要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众,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就要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于人民群众之中,成为党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和发展的目标、任务。

  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认定 “自己是人民群众……的一种工具”,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正确主张,努力维护群众的正当、合法利益。“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这是邓小平同志1956年9月16日在党的八大所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的著名论断。今天,学习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最重要的是要与世情、国情、党情紧密结合起来,在总结以往历史经验、坚持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良性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互动新机制,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建成服务型党组织,摒弃 “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真正“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向群众宣传党的正确主张,最重要的是:向群众解释清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什么;党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会给群众带来什么样的实惠和利益;应当如何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如果向群众解释清楚这些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就会 “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就会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伟大力量。为此,党组织要通过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行动为群众作出表率,使群众亲身感受到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所带来的成果,进而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维护群众的正当、合法利益,必须站在党的立场上,站在群众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立场上。对群众正当而合法的利益必须切实加以维护,带领群众争取和创造富庶、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对群众不正当或过分的要求必须作出有力的说明,以使群众提高思想觉悟,给予充分理解,并且要努力提高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化解矛盾能力,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也必须严肃指出,对群众违纪、违法的思想和行为一定要加以正确引导,及时、有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妥善处置,绝不能姑息迁就、听之任之,防止造成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损而影响党的威信和形象。

  必须认真、用心和深情倾听人民群众呼声,进一步提高网络舆论引领、导向能力。群众呼声是第一信号,群众意愿是第一指向。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向群众学习、拜人民为师,把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活动中。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要坚持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视群众为亲人、把群众当主人,始终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让群众呼声成为第一信号,为党的决策、政府的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和信息。还要加强宗旨观、群众观、权力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在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联系方面,把握群众欢迎什么、喜欢什么;群众诉求是什么、为什么。只有这样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才能真正深入群众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的根本点之中。这就是党与“群众打成一片”的根本要旨。由此,要求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在大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应努力学会、用好“网言网语”,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政府的声音、立场、观点渗透到主流网络之中,主动占领网络阵地,积极应对网络民意,架起与我国5亿多网民沟通的新平台。

  善于调动、整合网络资源和社会力量,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监察,使权力更规范、有序地在阳光下运行。当下,适应进一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特别需要在民心网、中华先锋网、北国网和全省14个市纪检、监察举报网站及各市(县、区)政府网中开辟专栏,汇集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诉求和建议,不断为省委、省政府领导机关提供有价值建议,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解决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过多过滥、超标配车、多占住房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重视网络监督、监察,进一步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网民的监督作用。注意加强对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核查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及时介入和查处腐败案件。

  唯其认真、用心和深情地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调动、整合网络资源和社会力量,强化网络监督、监察,才能充分发挥主流网络舆论导向作用,也才能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全面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潘立魁(作者系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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