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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劲
党群关系一般是指政党与人民群众联系形态的基本状况,它是当代中国最基本的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毋庸讳言,当前的党群干群关系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党群矛盾、干群矛盾影响着整个国家的基本矛盾,而党群矛盾、干群矛盾的主要方面则在党员干部。
革命时期,我党的群众路线是两点关系,一个是党,一个是群众;执政后,群众路线要处理的是三点关系:执政党、公共权力、人民群众。可以说,今天几乎所有党群干群关系方面的问题都与公共权力约束不严有关。形式主义是运用公权力摆谱,官僚主义是仗着公权力摆架子,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是运用公权力挥霍公款。因此,如何有效约束公权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是我党执政之后构建党群关系的关键。八项规定、反“四风”都是对准公共权力发力,目的就是要使公共权力的运行规范化,这样老百姓才能心服口服。
约束公权力,要厘清权力边界。立法机关要加强限制公权力的立法,明确公权力的界限和程序,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要加强保护私权的立法,以此达到制约公权的目的。行政机关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继续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对于法无据的行政权力坚决予以取消;对市场机制能够调节和公民能自决的事项,公权力要坚决退出;对可以下放的行政权力,坚决下放承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行政职权目录,从源头上科学设置行政管理权。同时,公职人员要树立法治意识,敬畏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法律未授权的事不做,确保公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约束公权力,要实行分权制衡。分权与制衡是人类社会找到的一条规范公权力运行的有效途径,它的核心内容是以权力来制约权力。分权的独特作用在于通过分权可以在权力内部划定出相对明晰的边界。以分权作为基础,每一类权力的行使就有可能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运行模式,这种模式转化为一种固定的操作规范以后,就会对具体权力的行使起到示范和指引作用,最终达到提高公权力运行效率和效果的目的。分权的出现同时也为权力制衡创造了条件。因为任何一种权力对相邻权力的越界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相邻权力的稳固性,相邻权力必定会对这种越界行为产生抵制作用,而且在其内部也会形成某种化解机制来消除权力越界所带来的消极后果。通过这种制约作用,可以实现权力与权力之间边界的相对稳定。
约束公权力,要发展社会自治。公权力的内部分权制衡对防止权力滥用是最有力的,但这种措施只对权力与权力之间的越界行为发生作用,而不能制止公权力对私权利的越界行为。在制止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害方面,社会自治组织整体的作用要远远强于分散的个体的作用。社会自治组织是由分散个体组成的集合,这种集合同时也是分散个体权利对权力越界行为抵抗力量的集合,这种集合的力量要远远大于分散个体的力量。因此在约束公权力对私权利的越界行为方面,社会自治组织的作用和功能是不可替代的。
约束公权力,要优化权力流程。权力运行不规范,办事程序繁复,不仅降低行政效率,浪费行政资源,而且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助长“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为此,要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全面梳理权力运行流程,针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载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程序接口、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相对人权利等要素,增强权力运行程序的严密性,实现内部有效监督制约,积极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同时,压缩行政自由裁量权空间,对各项具有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进行细分量化、分档设限,明确执行标准,并运用信息技术实施刚性执法。
约束公权力,要实行阳光执法。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和“人情执法”现象,使公共权力沦为个别部门或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此,要大力实施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把权力运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滋生腐败的环节,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全面规范。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将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指南、执法信息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实现权力要素、运行程序及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信息公开透明,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
约束公权力,要严惩滥权行为。“权为民所赋”,对于滥用公权的公职人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严肃处理,让公权滥用者付出代价,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作者单位:荆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