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教授季明认为,《决定》对依法治国作出一些新论断、新部署,为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图线,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纲领性文献,依靠法治为改革顶起大梁的坚实步伐。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蓝图中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到刚刚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一年之间,两大主题,既宣示了我们党高扬法治旗帜、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格局的坚定信念,也展示了我们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依靠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依靠法治为改革顶起大梁的坚实步伐。
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进入了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深水区的利益藩篱、攻坚期的复杂难题,当下,改革正是较劲的时候。改到深处靠什么?如果说,过去的改革更多靠的是“摸石过河”的勇气、以“破”为主的血性、先行先试的闯劲,那么今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确立,明确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们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时代;深水区的利益藩篱,攻坚期的复杂难题,则呼唤着用法治理念去破解。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用法治理性培塑规范人性善德品行,才能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稳打稳扎,行稳致远。
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四中全会闭幕了,围绕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将在全国掀起,依法治国的“升级版”方案也将就此进入学习、贯彻和落实的周期。在今天的中国,强调“依法治国”,最终必须“落实、落细、落小”。要按照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的国情党情军情,依据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法律,积极吸收实践新鲜成果,一方面,要对现有的法规制度进行“废、改、立”;另一方面,要加紧出台更加刚性更加完备的新法规制度。要把“依法治国”这四个字,变成每一个中国人都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原则、具体做法、具体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