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时政撷英-正文
打破“权大于法”惯性思维
姚桓//www.workercn.cn2014-11-05来源: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分享到:更多

  

  北京市委党校教授姚桓认为,从严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要打破“权大于法”的惯性思维。

  人们翘首以待的四中全会公报公布了,作为中共执政以来首次集中讨论依法治国的全会,把依法治国方略具体化为路线图和落实的方针、举措。其中之一就是,从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这一重要前提出发,强调以从严治党来促进和保障依法治国的落实。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是内在统一的。“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也要保证法律的实施,为此首先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为法律一旦对执政党党员干部失去约束力,也必然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失去权威性。更重要的是,历史表明,“治国即治吏”,就是说,治国首先要用法律管好官员,使其依法用权,受法律监督,而不是用法律去管老百姓,如果离开治吏而单纯讲治民,那么依法治国就走偏方向,甚至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也被扭曲了。可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些既是“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

  如何以从严治党保证依法治国的落实?姚桓认为,这需要制度创新,这方面全会有三个亮点:一是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这是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必要措施,有了这一条,才能防止“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行政乱作为;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是为打破“权大于法”的惯性思维,树立法律权威的必要措施;三是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这是提高干部依法治国自觉性的必要措施,为依法治国注入更多的正能量。三大制度不仅把依法治国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也使依法治国能够具体落实。贯彻全会这些要求,社会主义法律的阳光会照亮祖国大地,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