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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框架和路线图。为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日前,市法学会邀请我市法学界法律界专家学者和领导同志进行座谈。现摘登座谈会上的发言,以共同迎接“法治中国”时代的到来,并为法治西安建设建言献策。
为法治西安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学理论保障
丁健(市政协副主席、法学会会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描绘了清晰的蓝图、提供了有力的指引,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带头深刻领会和贯彻会议精神,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法学界、法律界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法学研究和执法司法的正确方向;要脚踏实地接好地气,为建设法治西安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带头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基层,积极探索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服务。
西安市法学会作为党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要不断提高团结、引领、组织、协调和服务能力,大力加强西安法学研究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法治西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人才保障和法学智力支持。
为依法治国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贾宇(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决定》鲜明地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了整体部署和系统阐述。值得关注的是,《决定》专门论述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强调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这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司法队伍的建设,也符合国际惯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宦洁(市法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委党校副校长、教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最重要的意义是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一是明确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这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宪政的根本区别。二是明确了行政权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强调了如何在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又规制政府的权力,这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一个重大问题。三是明确了司法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不仅有理论新意,也抓住了司法实践的重点。四是阐明了全民守法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建设法治社会,让公民自觉守法,核心问题是培育法治信仰,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保障。
保证公正司法 推进司法改革
杜豫苏(市法学会副会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首先,司法改革要确保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其次,改革要注重实施细节,完善程序规则。贯彻落实全会提出的新举措、新观点,要靠程序规则细化完善。第三,改革的设想应符合司法工作现状,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第四,改革的最终落脚点是树立法律权威,要保证司法裁决的终局性。第五,要建立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让司法职业具有吸引力,让司法职业者具有职业尊荣感,才能够真正凝聚起法律人的智慧,为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法治社会建设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基础
郭捷(市法学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围绕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任务与要求:首先,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重点是培育全社会成员的法治信仰,包括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和普通公民的法治信仰。其次,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决定》提出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把社会治理活动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第三,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最后,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
切实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依法促进深化对外开放
王瀚(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基本任务,为增强我国国际竞争能力和深化对外开放提供了法治保障。一方面,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我国深化对外开放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在更多的国际多边规则创制上发挥中国作用、产生中国影响。另一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体系是增强我国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保障。只有依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运用国际争议解决机制和方法处理涉外经济纠纷,才能在公平的法律环境下,公正处理中外双方在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经济竞争领域的权益。
中国法治之乡:西安和陕西珍贵的历史文化名片
肖周录(市法学会航空航天产业法研究会会长、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法学系主任、教授):西安和陕西是中华法治文明重要的发源地之一,在中华法治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称得上中国历史上的“法治之乡”。这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首先,有助于重新树立民族历史文化的自信心,继承和弘扬积极向上、勇于创新的民族精神。其次,有利于我们重视法律制度的建设,不断提高法律制度的社会适应性、系统化和科学化水平,做到立法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最后,要重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法治与德治及其辩证统一关系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和深刻的文化内涵。当前,我们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
让信仰法律成为依法治国的基石
刘云江(市法学会理事、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全体人民都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首先,各级领导要信仰法律、遵守法律。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其次,要建立一套机制,使“名人”、“能人”遵守法律。同时,法学界、法律界要带头信仰、遵守法律。
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
姬亚平(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行政决策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建设法治政府要求行政决策法治化,要求将行政决策权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决策机关必须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要求。行政决策的法治化必须以法律作为制度保障,我们相信,四中全会的决定将加快我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出台,为行政决策法治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在法学研究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黄必方(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
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西安的伟大实践中,法学会一定要坚持用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统领法学研究工作,认真做好联络、协调、引领和服务保障工作,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排头兵、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这个中心,加强重点课题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应用转化,为全面推进法治西安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记者 李晓莉 通讯员 呼醒宇 采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