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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国企也不能例外。从对国有企业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十分艰巨,国有企业党组织决不能置身事外,必须把党章党规党纪立起来、严起来,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国有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认识,充分挖掘成果,抽象提炼,找出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剖析思考,总结规律、把握规律,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真正巩固党的执政之基。
凡是主体责任落实得好的,监督责任才能落实到位,两者相得益彰,因此,深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两个责任”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相辅相成,务必同频共振。从实践来看,一些单位党组织对主体责任认识清晰、落实有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旗帜鲜明地领导和支持纪委工作,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也比较到位,干部队伍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氛围就会越来越好。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既要从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要从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敢监督、会监督,真正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凡是问题普遍多发、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都需要注重强化一把手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巡视发现,有的单位在一段时期内,问题反映不断,群众反映强烈,干部队伍思想波动大。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既有移送司法机关的,也有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波及面广,人心不稳定,影响很坏,教训深刻。反观这些单位,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大多在于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淡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敢真管真抓,对干部作风问题姑息迁就,才导致违纪违法问题愈演愈烈。实践证明,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好,不一定代表所有工作都好;但是,如果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就难以出人才、出业绩。因此,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必须把责任扛在肩上,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凡是同一问题被反复举报、多次反映,在处置上“翻烧饼”的,都必须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杜绝执纪不严、宽松软的问题。在一些单位,有些问题线索由于处置不及时,小问题滋长蔓延成大问题,而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缺乏及时迅速的通报警醒机制,导致反复告、反复查,处理上“翻烧饼”,禁而不绝,查而复生,影响极坏,甚至失信于民。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要害在执行,对问题线索的一次忽视,对调查处理的一次拖延,对执纪量纪的一次宽松,都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背离,都会给组织的威严、公信力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对老大难问题必须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凡是同类问题上涉及人数多、发生频次高的情况,都要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扩大教育和监督覆盖面,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巡视中发现,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违规使用公车、违规用房等问题涉及人数多、发生频次高;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比较突出,对一些关键业务、关键岗位的监督还存在疏漏;因干部政策水平不高、工作方法不实、作风民主不够而引发的信访举报还有一定比例。“小节”往往是迈向“大错”的第一步。这些都反映了对有关纪律要求的宣讲不广泛、不深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提醒不及时、不到位,耳朵咬得不够主动,袖子扯得不够用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小事小节管不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就可能降低了纪律规矩的权威,给大问题、大面积发生留下隐患和可能。
凡是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廉洁风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纪依规从严从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对组织的影响和破坏。干部出问题,组织受损害。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出现了严重违纪违规甚至违法问题,虽然是少数或极极少数,但耗费组织精力,损害组织形象。避免这些问题,必须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只要党员干部触犯底线、触碰红线,组织就必须依纪依规从速处置,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严管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厚爱。(作者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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