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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专”建设 落实主体责任
李会光
//www.workercn.cn2016-07-18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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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王岐山同志也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这说明,主体责任是党委的政治责任、直接责任、具体责任和刚性责任,不仅要表明态度、提出要求,更要把工作落到最实处,压力传到最基层。今年以来,宁波市委积极开展主体责任“四专”建设,通过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构建专门平台、健全专门机制,层层拧紧责任螺丝,取得初步成效。

  “职、权、责”一体

  “职、权、责”一体,设置专门机构实现牵头部门从虚到实。针对在主体责任落实上,缺少专门的“综合枢纽”、牵头部门,主体责任抓不深、不到位等问题,以及一些党委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喊在党委、做在纪委”等现象,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在市、县两级党委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主体办”在党委领导下负责主体责任日常具体工作,承担统筹协调、组织落实、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等“职、权、责”。实践中,“主体办”充分发挥了总牵头、总指导和总协调作用,既解决了主体责任的日常推进问题,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将、相、卒”协同

  “将、相、卒”协同,配备专门人员实现工作力量从兼到专。管党治党犹如一盘大棋,光靠党委书记或班子成员,日常具体工作难免“常”不起来、“细”不下去。唯有“将、相、卒”齐心协力,才能真正落实。为此,在明确党委“一把手”主抓直管,党委专职副书记具体分管,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为“主体办”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又要求各级党委明确若干名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专司具体事务,形成了“将、相、卒”的联动格局,有效防止了“将令不出门,指令一阵风”情况的出现。同时,我们还将“主体办”人员纳入“大管理、大教育、大培训”体系,运用上挂下派、岗位轮训、集中培训、教育警示等多种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提高专业素质,有效提高了履职履责的意识和能力。

  “台、书、账”齐建

  “台、书、账”齐建,构建专门平台实现履责载体从无到有。当前,一些地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抓了哪些工作、推进情况如何、效果怎么样,往往停留在一纸报告之上,容易形成“糊涂账”,对责任落实、追责问责、“一案双查”也带来极大困难。为此,一方面,构建平台,强化科技支撑。探索建设了“主体责任信息管理平台”,集成履职管理、履职记录、履职评估三大核心模块和数十个子模块,目前已初步具备“任务精确导航、过程精细管控、实时分级监督、节点提醒预警、廉情统计分析、成效公开评估”六大功能,强化了过程监督和动态管理。

  另一方面,书账结合,固化履职痕迹。制发落实主体责任分工告知书、承诺书、督办书“三书”,由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逐一签字背书,实现履职“清单化、条目化”。印发落实主体责任台账记录本,通过“月度报账、季度理账、半年对账、年终核账”,倒逼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如实记录研究部署、约谈提醒、调研检查的详细情况。“台、书、账”三者结合,实现了主体责任留痕迹、可追溯、能考评。

  “督、查、追”并举

  “督、查、追”并举,健全专门机制实现压力传导从松到紧。王岐山同志指出,“要抓住‘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为此,我们建立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机制,着力强化压力传导。

  构建“四种形态”常态落实机制。将践行“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落实机制,要求各级党委及时运用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朵、扯袖子,切实强化履行主体责任、践行“四种形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党委抓在前、领导做在前、纪律挺在前”。

  健全责任履行督查机制。建立高频率监督检查、经常性教育提醒、常态化抓早抓小和定期廉情分析、定期风险排查、定期明察暗访相结合的规范化督查机制,实现落实主体责任全过程、全环节监督,真正体现对党纪党规的坚决维护和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完善失职渎职刚性追责机制。全面推行下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制度,通过集体面谈、逐一约谈、专题点谈,检查、点评责任落实情况。(作者为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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