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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农村是金融服务最薄弱的环节,农民是金融知识最缺乏的群体。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农村金融知识的普及、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普及金融知识是银行业践行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目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国家,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推进现代农业体系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村金融承担起历史使命。
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在广大农村地区普惠性和基础性金融服务还不充分,局部信贷供求矛盾突出,金融功能配置不健全,各类金融业态发展不协调,协同效应发挥不充分,农村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改革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
银行业监管者必须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全面普及金融知识、提升广大农民的金融意识,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更好地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普及金融知识是提升监管服务水平、落实“为民监管”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大农村和农民与银行打交道越来越多,对金融服务期望越来越高,金融意识越来越强。作为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农民更多的是从自己的合理金融需求能否被有效满足,金融知识的获得能否更加便利,金融权益能否被维护好、实现好,去体会和评价银行监管的好坏,进而感受党执政为民的宗旨。
因此,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普及金融知识,不仅是着眼于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和监管水平,更是体现和落实好“为民监管”的必然要求。银行业监管部门发挥好监管导向作用,引领广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为民务实”之风,做好农村金融服务、普及金融知识工作,使其成为农村的“惠民之策、护民之举、富民之实”,是银监会使命所系、职责所在。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普及金融知识是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点工作
近年来,银监会以促进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为核心,启动了全国偏远地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全覆盖工作,累计解决1249个乡镇的金融机构空白和708个乡镇的金融服务空白问题。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稳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组建村镇银行876家。截至2012年末,县域银行物理网点数量达到11.3万个,在40万个行政村设置了助农取款服务点,小额取现转账电话覆盖30.4万个行政村,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下降,便利度明显提升。
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仅在于增加金融机构的物理网点数量,更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增强农民金融意识和普及金融知识上。从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看,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普及金融知识是一项更为重要的工作、更为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银监会致力于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进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近年来,银监会统筹各类涉农银行业机构的比较优势,明确定位,分类施策,推进改革,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组织开展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富民惠农金融创新等“三大工程”,支持各地开展“三权”抵(质)押试点,推广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探索了一批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服务模式,贷款难、贷款贵、贷款不方便问题有所缓解,农村金融需求满足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09年以来,“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已连续4年实现“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的“两个不低于”目标。
把面向广大农村和农民的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作为工作重点。针对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充分和农民金融知识匮乏、风险意识薄弱的突出问题,银监会2006年组织试点、2007年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旨在动员激励全国广大银行业金融机构青年立足本职、践行责任,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县域、农村、农户宣讲金融知识,介绍金融产品,提示金融风险。此项活动得到团中央和各地共青团组织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参与,金融系统各级团组织广泛组织发动,广大青年踊跃参加,迅速在全国形成声势。特别是2010年1月,团中央、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合力推进“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指导意见》,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将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与共青团的组织优势更为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地举办集中宣传咨询活动5万多场次,接受农民群众咨询近5000万人次,发放金融知识书籍、宣传材料、光盘6300余万件,全国创建“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服务站”2957家。
把面向社会大众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作为银行业监管的重要义务。2012年中国银监会成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标志着银监会将投入更多的工作力量,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其工作宗旨包括:通过广泛、深入、系统的金融教育,全面提升全社会对银行业产品和服务的认知度,全面提升全社会的金融素质。金融知识教育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为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纲要(2012—2015)》,明确提出将“教育为主”列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原则,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的消费者群体,积极开展广泛、持续、系统的金融宣传教育活动,《纲要》还把“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也作为专项宣传活动纳入其中。
深化做好“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使之成为金融服务农村的一个长期工作品牌
在银行业改革发展取得巨大变化的同时,近年来广大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也在发生重大变化,银监会有关部门针对这些变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农民最集中的知识需求,重点选取了基础金融知识、涉农贷款、支付结算、信用意识培养、理财、预防非法集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制作推出了7个金融知识宣传专题片,以简明生动的形式回应当前农村金融普遍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国县域以下的10万多个银行业基层网点逐步推开进行滚动播放,为在农村普及金融知识开辟一条新的途径。专题宣传片在基层网点的落地播放、用较短的时间在县域以下银行业网点实现播放全覆盖,是当前这些工作的重点。同时,积极争取基层党政的支持,把这些金融知识宣传片推广到农村社区服务站和中小学播放,扩大影响力和受众范围。
“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生命力在于贴近“三农”,服务农民对金融的实际需求,采取农民乐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传播知识。大胆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的“送金融知识下乡”宣教活动形式,在板报、画册、热线电话、流动课堂、现场宣讲等传统渠道外,积极探索运用大众媒体,以网络、电信、电视、广播等推出金融知识教育栏目,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进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多层次渗透农民日常生产生活。
“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意义在于用持之以恒的方式来普及农村金融知识,工作着力点在于长效机制的建设,推动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应系统规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各地、各机构实际,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在工作架构、组织方式、方法载体、宣传体系和资源保障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制度安排,系统性地推进这项工作。探索完善评估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全面地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改进,对工作开展有成效的银行业机构和青年进行表彰激励,形成有效的正面引导。
(作者为中国银监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