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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市场决定”必将为进入新阶段的我国经济发展和转型注入强大动力,而动力的源泉在于千百万市场微观主体。搞活微观具有系统性。从“问题倒逼改革”的视角看,增强微观活力的改革指向主要在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完善平等竞争制度和形成有利于“市场决定”的大环境。
增强国有经济活力
激发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新活力,是增强市场微观基础活力的重头戏。在新的发展阶段,发展国有经济的思路应从管国有企业转变为以管国有资本为主,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整个国有经济活力;国有企业改革应从作为整体的企业改革深入到激活企业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功能,使其能够参与要素市场的平等竞争;政企关系、政资关系应从单线条的直接关系转变为以国有资本运营为纽带,彻底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促进形成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这就意味着,进一步搞活国有经济面临一系列深刻的体制变革。
“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改革,对国资国企改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只有市场决定生产要素配置,才能实现“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因此,必须着力激活国有企业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功能。一是进一步增强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的有效性。按照市场规则有效运营国有资本,强化国有资本纽带和所得收益及收益使用制度,相应弱化管企业的行政方式,进一步使企业成为市场主体。二是构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健全国有企业在重组、兼并、改制、转让等各个环节的资产处置与产权流转制度,使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建立在产权流转顺畅的基础上,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三是逐步推进国有企业职工、民营企业职工、城镇农民工等劳动主体的权利平等,健全劳动力要素平等流动机制。四是使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生产要素,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探索技术作为要素在国有企业中的实现形式,以符合市场规律的方式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激发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动力。
“以管资本为主”的改革,有利于形成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运行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的优化,既能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又能更好服务于国家战略,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强公共服务类行业,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既具有产业互补性,也具有平等竞争性。建立和完善平等竞争机制,是提升国有经济活力的有效途径。一些以国有经济为主的重要行业也应吸引民间资本进入,这有利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
完善平等竞争制度
激发企业的市场活力,有一个基础性建设和改革问题,这就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当前,应重视以下几方面改革。
清理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既应维护市场秩序,又应保障公平竞争。对于不适当的限制公平竞争、造成市场分割的准入门槛,应加紧清理。对于竞争性产业,应保障市场准入的畅通性、便捷性,加快引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于仍有必要的市场准入门槛,应在设置和提高门槛环节严格程序、充分论证,使市场准入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具有科学性、统一性。市场准入既应体现对各类企业的无歧视性,也应体现全国市场的统一性。在提高某些资源性产业集中度时,尽可能不用行政手段,不搞行政主导的兼并重组。总之,行政手段在市场运行中的使用应限定范围、明确边界、规范程序,防止滥用。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我国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全部就业机会的80%,但经营发展环境还不够优化。支持和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是保障公平竞争的必要举措,是世界各国的常规做法。这需要加快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改善行政和司法环境,增强政府和社会的各类服务功能,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完善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对小微企业的影响更大。对此,应积极促进小微企业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升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
垄断性行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垄断性行业改革虽不等于直接放开竞争,但即使自然垄断性行业也应放开竞争性业务。自然垄断一般基于自然或必需的系统网状结构,如电网、路网、通讯网等。系统网本身的自然垄断并无问题,但其大量非网状关联产业部分应引入市场机制。即使自然垄断的网状产业也可以实行股权、产业基金等形式的资本准入,吸收社会资本,以增强发展活力。垄断性行业的各种生产要素并不必然与垄断捆绑,应在资本、劳动力、管理、技术等要素方面引入市场机制,扩大开放。垄断资源超额收益部分,可探索建立评估机制和特许经营制度。
建立健全市场决定、规则公平的工资形成机制。形成公平、流动性强的劳动力市场,从而形成市场决定的企业工资机制,是增强微观经济活力、促进平等竞争的内在要求。企业工资的合理增长机制应建立在市场规则公平的基础上。这就要求推动实现劳动者权利平等,并逐步实现各类劳动者身份的一元化,实现流动顺畅和同工同酬,让市场推动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工资形成的市场规则形式。企业内部的工资协商是劳动和资本的集合性协商,是通过劳动者组织的协商,而且工资协商周期应有制度性安排。应在企业内部协商基础上,探索发展行业性、地区性的联合协商,进而促进市场工资水平的形成。
形成有利于“市场决定”的大环境
搞活微观、激发市场活力,需要通过深化以下几方面改革形成有利于“市场决定”的大环境。
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搞活微观十分关键。行政体制改革和创新应着眼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当前,应紧紧围绕搞活企业、激发市场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特别是企业经营微观事务的审批和干预,更要减少政府直接充当市场运动员的现象。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和规范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使用,减少直接行政手段的使用;加强事中、事后以法律为依据的市场秩序监管,减少事前审批;进一步改革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落实好企业投资自主权,同时加强公共服务。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个充满活力、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应当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互动有序的运行体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应加强企业在各类商会协会中的主体地位,培育自组织、自协调、自管理的服务性机制,以社会治理方式承担起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大量事务,探索建立利益关系横向协调机制和矛盾解决框架,使市场微观主体活力与社会组织活力相互支持、相得益彰。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与搞活微观直接相关。应通过稳定税负保持市场活力,研究政府收入占GDP比重的稳定机制,统筹设计加税因素与减负措施。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如果只在企业要素关系上做文章,对提高微观主体活力特别是对小微企业不利。需要更加重视税负因素,扭转税负总水平比重爬升趋势,并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负。一些地方政府搞竞争性招商引资,违法实行税收优惠,应坚决予以清理规范。搞活微观还需要财政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引导经济转型升级。但应注意减少和规范直接补贴措施,以增强企业面向市场的内生动力。对一些使用国家资源、垄断资源取得超额利润的行业,应通过特许经营制度予以有效调节,以维护公平竞争。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既是微观问题,也是宏观问题。深化金融改革,不仅应实现金融业自身的市场化,还应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完善金融体制。银行业应逐步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支持发展民间中小型银行。应进一步发展主要服务小微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研究规范民间融资,引导其走上健康发展、合法经营的轨道。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实现各类企业平等竞争。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