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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这是《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的明确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于每一业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以邮寄方式送达本人。
由于目前参保数据在各省、市甚至县,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的寄递工作需要由各地政府部门联合邮政共同提供,为此,人社部门加强与中国邮政合作,在各地政府部门支持下,为广大参保人提供个人权益记录单等各类帐单的寄递服务。
社保和邮政部门探索出很多经验。在北京、苏州等地,实现了权益记录单的“五险合一”寄递,即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社会保险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合并寄递;江苏、山东等省的多个地市实现了城镇职工养老险、医疗保险、新农保等多种个人权益记录单的寄递;新疆、内蒙古的全区,山东、辽宁、福建、四川等省的部分地市实行挂号寄递,得到了参保人的高度认可。
另外,除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很多社保经办机构还与当地邮政部门加强合作,启动其他种类的社保账单寄递。如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等省部分地市开展社保养老金领取生存资格认证寄递,针对社保关系挂靠在本地但在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年龄较高、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寄递认证材料,极大地便利了离退休人员,也避免了养老金被冒领。浙江绍兴市采用健康体检的形式,成功开展异地养老生存认证工作,退休老人收到通知后,可凭里面的体检通知去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这是社保养老异地生存认证工作的一次成功尝试。福建厦门和漳州等局开展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函寄递,针对跨省流动参保人员提供社保关系转出材料和接收函寄递等服务,为参保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提供了方便。山东还寄递了社保卡卡函,方便参保人及时收到社保卡,也减轻了社保部门直接发放社保卡的工作压力。
“中国邮政积极配合各级社保部门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的制作、寄递服务,从全国整体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各省间仍存在进展不平衡的情况。”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务局负责人说,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共寄递10021万件,其中上海2562万件,广东1417万件,浙江954万件,北京789万件,江苏756万件,山东617万件,以上6省市寄递量占全国的71%,其余25省(区、市)寄递量仅占全国29%。除北京、上海实现了全量寄发之外,大部分省、市寄递比例都还不高。据了解,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财政经费没有落实,如:贵州、重庆全省发寄量为0,吉林、河北等省只有极少量发寄,另外辽宁、安徽、四川等省的很多地市还未发寄。二是数据质量问题,如:天津、黑龙江、内蒙古。三是社保部门内部推进缓慢,如:湖南、陕西。对此,有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将这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本报记者 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