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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论述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时,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单列一条,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习近平同志强调,“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义和作用,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大势所趋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我们应充分认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义和作用,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这两方面有机结合,必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探索基本经济制度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更好地结合起来。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有效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推动发展、促进就业等方面的贡献比重不断变化,特别是非国有经济的规模持续扩大、比重持续提高。在这种形势下,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就必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面对国有资本规模相对变小、比重相对下降的新形势,如何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回答和解决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国有资本通过与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融合,既可以调动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又可以促进国有企业治理的完善和体制机制的转换,增强竞争能力。
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资本的产权属性不同,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功能也不同。一般而言,国有资本在体现国家意图、实现公共目标等方面更具优势,民营资本在适应市场竞争、激发企业活力等方面更具优势。混合所有制经济兼有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特点,通过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可以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优势互补,能够更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把握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正确走向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引发了广泛关注,其中也存在不同观点和担忧。有人认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会被削弱,有人担忧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会受到限制。这些观点和担忧反映了不同所有制经济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不同期待。从中也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不同走向会带来所有制结构的不同变化,对基本经济制度产生不同影响。
准确理解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性质。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到底会对所有制结构进而对基本经济制度产生什么影响,很大程度上要看混合所有制企业由谁控股。从产权结构分析,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可以是公有资本控股,也可以是非公有资本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取决于控股资本的所有制属性。由于产权结构是发展变化的,因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是动态的、可变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是更好地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是削弱或动摇基本经济制度。应解放思想,允许大胆试、大胆闯,但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不能走偏。基本的原则和要求是: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有利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把“两个毫不动摇”有机融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全过程,在各种所有制相互融合与竞争中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统筹安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密切相关。要更好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必须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国有企业凭借规模和资金优势“攻城略地”,也不是民营资本对国有资本“单向混合”,更不是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全部退出,而是要通过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更好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破解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面临的难题
作为一项重大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涉及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包括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进行混合的积极性问题、民营资本投资能力与巨量国有资本的匹配问题、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明显差异问题、企业员工持股问题、国有企业员工对可能失去职位的担心问题、国有企业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与混合所有制相适应问题、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相适应问题、资本市场如何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等。破解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面临的难题,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关键是找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顶层设计,强力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做好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应抓紧起草出台相关文件,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供依据和规范。同时,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改革意见,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良好条件。面对可能遇到的既得利益者的种种阻拦,可以采取自上而下强力推动的做法,由中央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并加强对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注意调动各种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涉及的国有企业人员去留要“有情操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拓宽路径,先易后难。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应将这“三个允许”和“一个鼓励”进一步具体化。可以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选择易于突破的领域和环节先行推开,以增强各方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信心。对于企业员工持股这类涉及收入分配的较敏感改革,可以先选择一些重要领域和重大项目对民营资本开放。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应推出民营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的项目清单,促使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应做到不等不靠,选准问题先进行改革试点,为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打破垄断,加快混合。垄断行业往往是民营资本参与意向较高的行业和领域,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应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助推器。除自然垄断业务外,竞争性业务应尽可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对非公有资本开放的具体业务和项目。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要在增量混合上下功夫,尽快推进新建项目和企业,吸引社会和民营资本投资;又要在存量混合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存量国有资本混合。应研究制定办法,促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减持国有股,使国有企业控股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
完善治理,加强监督。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不能指望“一混就灵”。一个企业要成为优秀企业、实现基业长青,不仅要有好的产权制度和产权结构,还要有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运营机制、好的企业文化和人才团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因此,只有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才能使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项改革真正发挥出积极作用。针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应加强监督机制创新和内控制度建设,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保证混合所有制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作者单位: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