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分析
就业是民生之本,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39次提到就业,并将就业目标置于各项目标之首。在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政府工作报告将“稳就业”排在当前所有工作的首位,彰显了党和政府“集中一切力量稳就业”的坚强决心。
近几个月来,由于疫情防控的持续和国内外市场的萎缩,导致企业用工需求受到较大抑制;同时,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矛盾加大,部分农民工滞留家乡无法返岗。整体来看,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依然面临较大压力。
企业用工需求受到较大抑制
一方面,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会展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以中小企业为主,抗风险能力相对较低,在疫情冲击下,部分企业承受较大的生存压力,存在裁员的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全球疫情蔓延制约了出口企业承接新的外贸订单,导致企业产能无法充分释放。上述两方面的负面效应,将会传导至就业领域,导致企业用工需求受到较大抑制。
高校毕业生供需矛盾有待化解
当前,由于疫情导致的经济增速下滑,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从需求侧看,根据智联招聘数据,我国今年一季度的招聘职位数同比下降27.8%,提供给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大幅萎缩;从供给侧看,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去年增加2.2万人,其中近一半为在宁高校毕业生。上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供需矛盾,使得今年大学生就业压力较往年加大。
部分农民工存在无法返岗现象
南京是全国人口最密集城市之一,也是外来农民工输入城市,这部分农民工群体主要分布在建筑业、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当前,南京部分制造行业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性行业尚未全面复工,能够吸纳农民工的就业岗位较往年减少,这就使得部分外来农民工无法立即回宁工作和生活,只能滞留家乡等待,短期内会出现群体性失业现象。
>>>对策建议
近日,南京推出了《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40项重点任务,对做好“稳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接下来,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就业优先,坚守就业底线,聚焦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创业人才等重点人群,打好“稳就业”政策组合拳。
保障企业职工充分就业,稳住就业“基本盘”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指导企业工会、职工代表与企业主协商,灵活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努力稳定工作岗位,避免在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对现有市级各类财政资金进行优化调整,整合设立援企专项资金,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教育培训等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性损失较大的服务性企业,根据损失评估情况给予企业援助性补贴。借鉴江宁区招工稳岗措施,鼓励企业多途径扩大招工规模,按新增参保人员数量给予企业招工奖励,对稳岗成效显著的企业按实际参保人数给予企业稳岗奖励。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困难职工群体进行摸排调查,及时将返贫返困职工纳入政府帮扶范围,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失业职工,通过开发城乡社区等公益性岗位给予托底就业安置,保障职工基本生活。
推动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扩充就业“增量盘”
根据南京市人社局工作要求,动员组织在宁各类用人单位推出20万个以上岗位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中事业单位安排不少于4000个岗位,国有企业安排不少于2000个岗位,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引进孵化企业安排不少于3000个岗位。推动在宁高校开设网络招聘专栏,并联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举办分层次、分类别的网络招聘会,鼓励毕业生参加网上招聘活动,实现线上供需对接。创新政府购买模式,根据各区产业特色,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城乡社区建设、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领域,开发和购买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推动在宁高校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中小学教师招录规模,引导在宁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
引导农民工返岗就业,筑牢就业“存量盘”
充分发挥新基建在稳增长、稳就业方面的显著即期效应,深入挖掘南京在智能电网、轨道交通、信息通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用工潜力,组织开展新基建农民工专项招聘,优先吸纳农民工就业。与周边的劳动力输出城市建立劳务协作对接机制,积极摸排周边地区的农民工出行信息,精准对接用工需求,引导农民工尽快返岗就业。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开发和设立保洁、水电、会务、餐饮等编外工勤岗位,定向招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并根据招录数量给予吸纳农民工就业专项补贴。贯彻落实人社部文件精神,支持用工企业积极开展针对农民工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就业稳定性。
鼓励人才创业吸纳就业,创造就业“变量盘”
加大人才创业奖补力度,对在宁首次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创业人才,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能够带动南京产业发展、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优先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举荐对象。对在宁人才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吸纳毕业生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人才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助困补贴。支持在宁高校联合职业培训机构或大型企业成立创业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创业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创业人才发放创业技能提升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对人才企业开辟快速审批通道,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引导政府类产业基金投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带动社会投资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
(作者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人才强省建设研究基地主任助理、江苏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本文为2020年度江苏省重点智库课题《新冠疫情下江苏中小企业“稳就业”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