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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出自然风道有利于城市宜居,人为开辟“城市风道”却不会对驱霾有什么用武之地。尽早走出“十面霾伏”,还是要靠扎扎实实的治污与减排
前不久,我国中东部地区发生大面积灰霾污染,多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最糟糕的“严重污染”级别。造成这次大范围灰霾天气的一个原因,是受近地面静稳天气控制,空气在水平和垂直方向流动性均非常小,大气扩散条件非常差,造成污染物持续累积。
静稳无风、大气扩散条件差的不利气象条件,如今时常出现。对此,有的城市规划、环保等部门开展研究项目,希望建“城市风道”,把郊外的风引进主城区将空气中的霾等污染物吹走。
引风驱霾、风吹霾散,这一设想看起来很美,实际效果却让人怀疑。
秋冬季节不利气象条件发生时,一定是少风甚至根本无风的,“城市风道”几乎没有用武之地。今年12月初灰霾天气席卷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东北地区,不仅城市被灰霾笼罩,一些原本生态环境优美的农村地区、偏远山区也不能幸免,这说明有没有风道,对无孔不入的PM2.5来说差别不大。在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面前,任何一个地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时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留出自然风道,有利于缓解城市热岛效应,让城市宜居,是必要的。但为了驱散灰霾而在城市建成区开辟人工风道,不仅用处不大,还可能造成资源浪费。
针对严重的灰霾、糟糕的空气,有很多研究比“引风驱霾”更为现实,更为迫切。比如,污染“元凶”到底在哪?在最近遭遇严重灰霾的南方很多城市,对首要污染物PM2.5的具体来源和比例,缺乏基础研究和数据。北京市的官员和科研人员经常介绍,北京PM2.5的组成中,22%来自机动车,17%来自燃煤,16%是扬尘排放,24.5%是来自外地,对这些数字,也有人提出疑问,还存在进一步研究论证的必要。
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煤炭等能源消耗超计划增长,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过快,环境监管力度不足,违法排污屡禁不止——这是导致灰霾频袭、大气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在目前的科技水平下,不利气象条件难以改变,今后还会一再发生,尽早走出“十面霾伏”,不能指望风刮,还是要靠扎扎实实的治污与减排。
驱散灰霾,需要建立完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已经有了一系列生态环保规章制度,不过显然还很不完善,难以适应严峻的环境形势。例如,环保领域一直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症结,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中,应着重解决这一难题,让违法排污者得不偿失,不敢以身试法。
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让这些制度“落地生根”也非常重要。今年以来,国务院提出加快形成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的新机制,划定“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40亿吨标准煤”的红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公布并实施;环境保护部和公安部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大”。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把这些制度、措施切实落到实处,让生态文明清风劲吹,我们头顶的蓝天才会越来越多,呼吸才会越来越畅快,美丽中国才会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