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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不解决,不出事是我们侥幸。”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在全国政协经济界别小组讨论中的发言让在场的委员们纷纷侧目。
让傅成玉忧虑的是什么?“去年‘11·22’青岛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中石化派出500多个工作组,对所有管线进行了排查,管道被占压或安全距离不够的情况有1100多个。”傅成玉说,许多原油、成品油管道被企业、居民和社区占压,这些都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但由于搬迁难题,目前解决起来十分困难。“青岛出了事,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也可能再出事。”
不仅管道遭遇占压,炼化企业也面临相同的情况。“当初建炼厂的时候,都根据要求选择了地广人稀的郊区。但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扩张,不少炼厂所在区域都市区化了,地方政府卖地,开发商把房子盖在了你的墙根底下,企业与居民小区交织在一起。” 傅成玉指出,如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距离,约有62万人需要搬迁,其中近距离的就有28万人,“根本不可能实现”。
“一天有3起打孔盗油事件,一年1000多起。工作人员天天顺着管道,只要哪被打孔了,就赶紧去抢救。由于管道被破坏,对腐蚀的监测也很难精确。”
在傅成玉看来,由于市政规划和管理执行法律法规不够到位,中石化面临艰难的安全生产考验。“现在我们打了报告,打完报告怎么解决还不知道。”
听了傅成玉的一番话,全国政协委员赵铁锤表示,近些年我国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但受多重因素影响,依然面临“决心大把握小”的难题。
有业内人士分析,在工程设计和实施中,尤其是在安全监管方面,央企、地方往往各自为政。你挖你的,我挖我的,管道不但没有隔离,而且有交叉情况。
“从现状看,我国安全生产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既有历史性因素,又有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有生产力水平受限、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多方面原因,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依然繁重。”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副局长梁嘉琨在提案中指出。
安全重于泰山,如此隐患重重,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该怎样防患于未然,尽快拿出有力措施解决目前的问题?
3月6日下午,山东代表团开放日当天,与傅成玉同样受此困扰的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新起,谈起“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时称,事故发生区域必须改变,石化区的管线等设施可以搬迁到港口条件更好、区域相对独立的地方;目前的化工企业要严控安全,搬迁改造前不许兴建新的项目;被爆炸、大火损毁的房屋,将被回购、拆迁,安排居民迁居。
梁嘉琨则认为,安全生产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关键是要做到立法、守法、执法三管齐下。“大量事故说明,我国立法在标准方面还有很多缺陷,守法和执法方面更是远远不够。” 梁嘉琨建议,加快修订《安全生产法》,特别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等,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成本,使安全发展战略不断向前推进。
梁嘉琨还建议尽快出台《安全生产监管条例》等相关配套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这些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完善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中国有句古话:有法不依视为无法。”梁嘉琨认为,企业经营者、安监执法者、劳动者都应该守法。守住法律的底线,是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