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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哲人曾把友爱分为三种:“有用的友爱”“快乐的友爱”“善的友爱”。他认为,人们之所以互相友爱,主要出于三种原因:一是能够从对方身上得到好处,这就是“有用的友爱”;二是对方能够为自己带来快乐,比如人们愿意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这个人能够带来快乐,这就是“快乐的友爱”;三是基于一种善良的愿望,希望对方好而形成的友爱,这就是“善的友爱”。从一定意义上说,友善就是“善的友爱”,它源自人们对善的追求,传递的是平等、尊重和互助。
稍加分析就不难理解,“善的友爱”比“有用的友爱”“快乐的友爱”更值得倡导。有用或快乐都很难持久:当一方不再能为另一方带来好处或快乐时,这种友爱就容易破裂。而“善的友爱”是基于希望对方好的利他精神,这种精神基于理性认知和自觉,能促使人与人之间建立持久、稳定的友好关系。因此,“善的友爱”更稳定、更持久,也更值得人们去追求。
现实生活中的事例能充分说明这一点。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界就“路人跌倒扶不扶”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问一下自己:如果跌倒的人是我的亲人,我会扶吗?如果跌倒的人是我的客户,我会扶吗?相信大多数人的回答是“扶”。因为扶亲人是亲情使然,扶客户可能会带来好处。但是,如果跌倒的是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我会扶吗?对于这个问题,一些人就纠结了。因为有“扶路人反被讹”的案例在先,人们就会想:扶他不一定会带来好处,反而可能带来麻烦和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能做到毫不犹豫帮扶的人,一定有利他精神在作支撑。在这里,选择“扶”不是期望从陌生人身上得到某种好处,而是基于为他人好的“善的友爱”。只有这种友善成为扶者与被扶者的一种共识,互信互爱的良好人际关系才能得以维系。
作为一种道德品质和价值观,友善引领人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寻求真挚的道德情感,在实现自我价值和自身利益的同时造福他人与社会。基于“善的友爱”,来自不同地区,有着各自独特的家庭背景、文化习惯、成长经历甚至不同语言的人们才能走到一起,共同工作和生活;基于“善的友爱”,人们才不仅“各扫自家门前雪”,而且会“管他人瓦上霜”;基于“善的友爱”,经济社会生活才不只是“有用无用”的考量和利益交换,更是在交往交流中实现互助共赢,在实现自我利益的同时促进他人利益的增加。在社会意识多样多变的社会转型期,我们更需要用“善的友爱”架起心与心沟通的桥梁、形成人与人联系的纽带,用“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这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友善的原因所在。
有一首歌这样唱道: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这是人间的春风,这是生命的源泉。再没有心的沙漠,再没有爱的荒原,死神也望而却步,幸福之花处处开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反映了人们的期望,道出了爱的力量抑或说“善的友爱”的力量。对这种“善的友爱”,我们应该珍视,更应当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