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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市、县出台的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增加,惠民资金的范围越来越广、项目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应该说,我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惠民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对推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一些地方,存在项目实施在“最后一公里”打了折或落了空,发生了不容忽视的腐败问题,令人触目惊心。要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最需要的地方、最需要的群众中,首先要确保在四个方面是否做到位、发了力。
在宣传上发力。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岗位风险廉政教育,是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党员干部时刻敲响警钟;开展廉政约谈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开展岗位风险廉政教育,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岗位廉政教育。
在推动公开上发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让惠民政策的落实在阳光下操作。一是抓好惠农政策的公开,让群众知晓。以多种形式及时如实公开各项惠民政策享受范围、享受对象、享受标准、补助金额和审批程序等内容,实行三级公示、三榜定案,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强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二是抓好审批流程的公开,让群众明白。将村、乡镇、县直三级在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建档等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通过公开栏、网络等方式公开,扩大知晓面。三是决策过程公开,让群众代表参与。四是信访咨询公开,让群众息疑。
在监督检查上发力。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政策的落实,强化监管责任,保障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有必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通过民生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监督。可以把危房改造、粮食直补、农机补贴、扶贫救济等民生资金纳入监管平台,通过平台的纠错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资金拨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监察部门督促其改正。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通过专项审计、不定期对涉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到农户抽查等方法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对资金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建立长效督导检查机制,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确保资金使用到位,使用安全,尽可能防止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各项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强化考评问效。把惠民政策落实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并对惠民政策落实实行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村两委主要领导换届实施惠民惠农资金落实“一票否决”。四是整合监督力量。整合财政、监察、审计及各项惠民政策实施单位,开展惠民资金专题执法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严肃查处。
在严厉查处上发力。落实惠民政策,除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行事前预防,堵塞漏洞,有效地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外,还要针对影响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腐败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严厉查处。对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失职、渎职行为,改变资金用途,挪用、挤占、侵占、贪污、截留、滞留和克扣补贴资金等行为,以及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造成重大影响或工作严重失误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权益。二是严肃追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受益对象不准确、执行政策不力、资金物资管理不严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作者单位:百色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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