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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洞葬是将死者葬在天然溶洞中的一类葬俗,广泛分布于黔桂山地,东南亚地区也有发现。因洞内尽是棺材,触目惊心,贵州的少数民族多形象地称这类洞穴为“棺材洞”。根据目前的发现,其年代早可至新石器时代晚期,晚的至今仍在沿用,乃当地少数民族所遗。一般将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的岩洞葬称为“先秦岩洞葬”,而将六朝以降的岩洞葬称为“晚期岩洞葬”。早期岩洞葬主要分布在广西境内,已发现近20处;滇东南地区也有早期岩洞葬的线索。贵州迄未发现早期岩洞葬遗迹,大量分布的是唐代以降的晚期岩洞葬,迄已发现近百处,广泛分布在贵阳以南的黔南、黔西南地区。荔波的青瑶、平坝桃花的歪梳苗至今仍在使用岩洞葬,并保存有较为完整的葬仪,是我们研究这类奇特葬俗珍贵的“活化石”。
将死者置于溶洞中
早、晚期岩洞葬虽均是将死者置于溶洞中,但仍有一些差别,学者们尚不能完全肯定二者间存有关联。如早期岩洞葬是在洞中土葬,复用大石遮蔽洞口,这类洞穴一般较小;而晚期岩洞葬是葬而不埋,将尸体陈于棺床上或棺木内,径置于地表,不加掩埋,这类洞穴一般较大,洞内所置棺木少则数具,多则数百具,数十具者尤为常见。后者因将尸首置在空气中,任其风干,部分洞穴(如花溪甲定)还考虑到洞内通风,以使洞内保持干燥和排除淤积的异味,因此也有学者认为其为“风葬”之属。早晚期岩洞葬之间的关系,我们理解应为承袭关系。而为何汉晋时期似未见岩洞葬之俗?合理的解释是:秦汉后,汉风南渐,至东汉时甚至出现了北越朝鲜、南跨越南、西抵大漠、东至大海广泛地域内文化趋同的现象(汉文化在两汉时期强劲的、空前绝后的扩张,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西南之人也随汉人采用了土葬的习俗,渐弃葬在崖上的“陋习”。魏晋以降,随汉文化阵营在西南逐渐萎缩,土著文化开始回流,岩洞葬之俗再度流行。这一现象在贵州汉晋时期的文化格局中显露至明。
临河峭壁上的悬棺葬
与岩洞葬关系极为密切的还有一类葬俗,就是悬棺葬。这类葬俗亦是将死者葬于崖上,或将棺木径置于岩隙中,或凿龛置棺,或钉木桩于崖上、置棺于桩上。学术界一般的看法是,这类葬俗商周之际起源于福建一带,后逆长江西传,西可抵长江上游川、滇相接处。一般将岩洞葬与悬棺葬并称为“崖葬”,突出其均是葬在崖上。但两者的源头可能不同,文化内涵也有差异,如悬棺葬俗讲究“弥高至孝”“先堕者为吉”,并多葬在临河的峭壁上。而岩洞葬多在人畜易达之处,未必临水。随人群的移动,后期在两类葬俗的交接地带出现了相互渗透的迹象。贵州兼有两类葬俗。东西横亘黔中的苗岭,是长江和珠江水系的分水岭,亦是两类葬俗的分野之地。岩洞葬主要分布在苗岭及其以南地区,而悬棺葬主要分布在乌江流域的黔东北一隅。明清之际,黔南的三都、榕江一带,也出现了在临水的崖上凿龛,置棺其中的葬俗,应归为“悬棺葬”。花溪高坡部分地方,有在临水高崖的岩隙中放置棺木的,但棺木上套有岩洞葬中经常使用而未见诸悬棺葬的“井”字形棺架,其形式介于悬棺葬与岩洞葬之间,可能反映了两类葬俗的交融。文化随人群的流动而发生碰撞与交融,悬棺葬之俗由东而西的传播,岩洞葬之俗由南而北的渗透的背后,是不同人群间的碰撞与交融。因此,贵州是研究崖葬(悬棺葬与岩洞葬)习俗最为关键的地区之一。
贵州现今是否还有岩洞葬?
岩洞葬葬俗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处在不断变迁之中的。现代背景下的岩洞葬是什么样的?贵州的实例可就此作出回答。贵州六枝牛场的彝族,现在还有将死者葬在洞中的习俗,是一种在洞中起冢土葬的葬俗。当问及原因时,他们解释说是为了节约耕地,而葬在哪个洞中,得由风水先生说了算。平坝桃花的歪梳苗,直到现在仍沿用洞葬之俗,方式并没有任何改变,每年都有零星棺木抬入。同时,他们也使用土葬。在土葬和洞葬之间,取决于亡人自己的选择。他们称土葬为“下乡”,因为死者的坟冢孤零零处在一处,辽远清寂宛若村居;称洞葬为“进城”,因为洞中“人口”众多,热闹异常宛若城市。人之将死,询之于弥留之际的他(她),是愿进城还是下乡,若回答进城便将之盛在棺中抬进洞去。但总体而言,使用洞葬的人数逐渐减少。这种取决死者自己意愿的人性化安排,反映了人们在葬俗变迁过程中对传统的再创造。还有一些例子,是将非正常死亡者置回山洞中,我们理解这是人们在特殊情况下向传统汲取力量的自然回归。如湖南一位学者就记录了贵州紫云1985年非正常死亡的一位44岁苗族妇女的灵柩被置于山洞中的实例。同样有说服力的是,这一地区(麻山地区)的苗族历史上普遍有在葬礼中砍马的习俗,但现在只有在非正常死亡时方砍马,正常死亡者则取决于家庭经济状况。之所以要给非正常死亡者砍马,我们在当地调查时,苗族同胞解释说是因为亡灵在回归祖地时路过一处,将受到看门人的盘查,而“死得不好的”将受到更为严厉的盘查,若他有马骑着,“人家就以为他是当官的,就放他过去了”。这一例子表明特殊的灵魂观念是人们采用某种特殊葬俗的重要因素。比较之下,荔波瑶麓的青瑶的岩洞葬习俗整体保存较为完好,尚有多个洞穴在使用中。棺木多方形,带棺架,少量做成汉族的弧形棺,多在老人去世后赶制,否则视为不吉。洞内棺木按家族摆放,一般一家一洞,一人一棺,部分要摆放几个姓氏的,则每一姓氏的棺木堆放在一起,不考虑性别等因素,凶死与未成年者不得入洞。经济条件许可的,要举行砍牛仪式,此为最隆重的葬礼。砍牛时必须敲铜鼓,跳打猎舞。凡砍牛的,死者棺木上要放置“牛角”和“鱼”。“鱼”系用木板雕成鱼形,钉在棺盖上。“牛角”为钉在棺木两侧的6块(各3块)略呈牛角形的木板。其上用墨、炭、粉笔或牛血等,由成年男子绘制各种图案(过去由鬼师绘制)。死者若为女性,上绘绣花、凉亭、雨伞、鱼、鸟、镰刀、锄头、柴刀等;男性则绘猎枪、狗、鸟、斗笠、犁、耙、牛、猴子、鱼等。供死者“在那边用”。这些图案均是现实物象的描摹,其内容既有约定俗成的固定样板,也有根据死者意愿所作的人性化安排,即“老人爱好哪样就画哪样”。从洞内所遗的“牛角”看,其数量亦有仅做4块者;色泽有的仅用单色(多为白色),有的则兼有红、白、黑诸色;内容除前述者外,尚有钱纹(方孔圆钱)、菱形、三角等几何纹,以及猪、兔、鸭、二人对搏、一人踩碓、垂钓等图象,笔法稚拙。龙里县果里村洞葬一直沿用至民国时期,当地上年纪的老人还亲见了最后一场葬礼。洞内现有棺木200余具,被穿洞而过的小径分作两区。值得注意的是,该洞内有几座在洞中起冢土葬的墓葬,可视作洞葬向土葬过渡的埋葬方式。于洞中起冢土葬,兼顾了洞葬的民族传统和新流行的土葬习俗,反映了文化变迁之时,一个被该文化所同化的人群的挣扎及其通融的智慧。
(作者系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